年假的规定如下: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 。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
第三条规定 ,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 , 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
第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 , 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新劳动法年假的规定是什么 劳动法年假最新规定】(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