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哪些费用不能纳入门诊统筹待遇报销

【扬州哪些费用不能纳入门诊统筹待遇报销】(一)职工住院期间发生的门诊费用;
(二)按职工医保门急诊、门诊慢性病、门诊特殊病、门诊医疗保障、“双通道”用药保障纳入政策支付后的个人自付费用;
(三)其他不符合职工医保政策规定的医疗费用 。
什么是门诊“共济”,适用范围是什么?
职工医保基金分两大块:一是统筹基金,大池子;二是个人账户 。建立门诊共济保障机制主要是两个“共济”,一个“大共济”,一个“小共济” 。“大共济”是指建立门诊统筹制度,在全市职工医保参保人群范围内实行门诊统筹政策;“小共济”是指个人账户家庭范围内共济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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