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到参保属地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 。职工未就业配偶除应当提供本条第(一)项规定的资料外,还应当提供以下相关资料:
1.医院病历或出院小结(生育当次);
2.当次收费收据和收费清单(电脑打印并加盖收费章);
3.医技类检查诊断报告;
4.职工未就业配偶提供未享有生育保障(含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生育待遇)的书面告知承诺 。
第十七条 职工未就业配偶未按规定办理转诊手续、超时办理零星报销手续(超过规定的办理时限,但不能超过2年)、超时办理市内非定点和异地就医申请备案手续等情形,按照我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执行 。自出院之日起超过2年(职工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未满1年的,待其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2个月后次月起的2年内)申办零星报销的,经办机构不予受理 。
第四章 计划生育手术就医管理
第十八条 职工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年,在定点医疗机构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按以下程序就医和结算:
职工到定点医疗机构诊断后,填写《生育医疗费用待遇申请表》 。定点医疗机构通过医保信息系统即时予以确认,并在《生育医疗费用待遇申请表》上填写意见和盖章,按规定施行计划生育手术,同时将《生育医疗费用待遇申请表》等就医确认相关资料存档备查 。
职工发生符合范围内的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由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 。不符合范围的医疗费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
第十九条 职工在非定点医疗机构施行计划生育手术,发生符合范围内的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先由职工个人支付,手术后1年内,可以凭以下材料向参保属地经办机构申请报销 。
(一)《生育医疗费用待遇申请表》;
(二)病历或出院小结(计划生育手术当次),属急诊、抢救的,还需提供急诊、抢救的相关材料;
(三)医疗机构收费收据、收费清单(电脑打印并加盖收费章) 。
第二十条 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未满1年的职工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其生育医疗费用先由职工个人支付,待其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2个月后的1年内,凭第十九条规定的相应材料可以向参保属地经办机构申请报销 。
第五章 相关人员就医管理
第二十一条 职工未就业配偶住院生育或终止妊娠的医疗费用,按照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医疗待遇标准执行,就医管理办法统一按照我市基本医疗保险相关规定执行 。
第二十二条 外国人和港澳台地区人员按规定申请享受我市生育保险待遇和办理就医确认手续时,按本办法规定提供相应资料(夫妇双方均为外国人或港澳台地区人员的,不用提供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书面告知承诺) 。
第六章 生育津贴支付管理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享受的生育津贴,按照职工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再乘以规定的假期天数计发 。
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按照经办机构核定的本单位上一自然年度职工各月工资总额之和除以其各月职工数之和确定 。用人单位无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生育津贴以本单位本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 。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享受生育津贴 。
(一)女职工享受产假 。具体支付期限为:
1.顺产的,98天;难产的,增加30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2.怀孕未满4个月终止妊娠的,30天;怀孕4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终止妊娠的,42天;怀孕满7个月终止妊娠的,75天 。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具体支付期限为:
相关经验推荐
- 澥浦镇幼儿园2021年报名指南 上海浦南幼儿园2021招生
- 2021年宁波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政策解读
- 宁波工程学院2021招生电话 2021年宁波招生服务联系方式一览表
- 江门生育保险报销申请材料 江门市职工生育保险生育医疗费用待遇申请表
- 2021年宁波小升初网上报名 2021年宁波幼升小怎么报名
- 2021宁波小升初报名时间+报名方式一览 2021年宁波幼升小报名时间
- 江门市职工生育保险市内转院 江门市职工生育保险市内转院报销多少
- 江门市职工生育保险生育医疗费用待遇申请表
- 江门市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保险就医确认申请表
- 2021年宁波幼升小报名入口一览表图片 2021年宁波幼升小报名入口一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