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时间及地点 温州龙港市2021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有关教师资格条例实施细则及《浙江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浙教资中心〔2021〕4号)、《温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温州市2021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及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结合龙港市实际情况,现就做好龙港市2021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及机构
温州市教育局负责全市“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认定工作 。龙港市社会事业局负责龙港市的“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认定工作 。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的在温普通高校本、专科应届毕业生,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向温州市教育局申报认定,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向就读学校所在地教育局申报认定 。
二、申请对象
户籍在龙港或居住地在龙港(须在龙港办理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符合申报条件的申请人,可向龙港市社会事业局提出认定申请 。
(一)2011年试点工作启动前已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可持毕业证书申请直接认定 。
(二)已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以及符合认定条件的人员 。
(三)港澳台居民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按《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文件办理 。
(四)服役地在龙港市的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申请人在同一年份内只能申请一个种类的教师资格 。
三、申请条件
申请参加中小学和幼儿园不同类别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学历条件: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申请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
四、认定程序
(一)网上报名
统一实行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不接受现场报名),具体申报时间为2021年10月9日至21日 。(逾期无法申报) 。申报人员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点击“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红色入口)选项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注册 。
详见《中国教师资格网网报操作流程》(附件1),网报过程中如有其他问题可查阅《申请人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教师资格认定报名中的常见问题》(附件2) 。可自愿选择证书领取方式,若选择邮寄,邮费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申请人网报上传照片和教师资格证书粘贴的照片统一使用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 。
(二)沟通咨询
为了方便联系,龙港市认定对象须加入龙港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钉钉群(钉钉群号:35392899),咨询电话:0577-59911862 。
(三)电子材料提交与审核
为方便群众,减少人员聚集,2021年下半年龙港市教师资格认定为网上核验,不开设现场确认 。
1.电子材料提交
2021年10月9日-22日,电子材料提交 。申请人将相关资料扫描件或照片编辑至同一个文档内(word或pdf格式),文档名称为“报名号(网报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申请任教学科+姓名+手机号码”,发送至邮箱lgjsrd@163.com,电子材料清单及样本详见附件3 。
确认提交资料:
(1)身份证原件照片(正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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