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浙江金融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浙江金融职业学院提前招生章程( 二 )


第十四条 学校认同各省(市、自治区)对考生的加分政策 , 按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加分提档、录取 。
第十五条 学校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
第十六条 浙江省普高招生考生即普通高中考生语文、数学、外语3门为必考的考试科目 , 考生选考科目只需1门在专业(类)选考科目范围之内 , 就能报考该专业 , 选考科目范围不限的专业 , 考生在报考时无科目限制 , 我校各专业(类)选考的科目范围详见浙江金融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公布的《2020年在浙招生普通高校专业(类)选考范围》 。
第十七条 浙江省普高招生考生根据“专业+学校”平行志愿分段进档 , 按专业招生计划数及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 第三段录取后对未完成计划的专业 , 进行征求志愿录取 。浙江省单独考试招生考生根据“专业+学校”平行志愿进档 , 按专业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 录取后对未完成计划的专业 , 进行征求志愿录取 。
第十八条 根据生源情况确需进行招生计划调整时 , 学校向计划主管部门及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 经同意后执行 。
第五章招生监督
第十九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录取全过程进行监督;自觉接受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
第六章其他
第二十条 学校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严格执行浙江省高校收费标准和有关规定 , 具体如下:人工智能技术服务专业每生每学年6600元;金融管理、投资与理财、会计、国际贸易实务、跨境电子商务专业每生每学年6900元;数字媒体艺术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专业每生每学年9000元;中美合作办学项目会计、国际商务专业每生每学年18000元;其他专业每生每学年6000元 。住宿费按学年收取 , 根据学校统一安排入住 , 四人间为1600元/生 , 六人间为1200元/生 。
第二十一条 学校有完备的奖学金制度和完善的帮困资助机制 。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内各类奖学金及新生“钻石”奖学金等二十多项校外奖学金 。实行了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和爱心帮困等各类资助政策 , 建立了“绿色通道”帮困制度 。
第二十二条 学校通过浙江金融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公布录取结果 。
第七章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
第二十四条 学校联系方式:
(1)咨询电话:0571-86739200
(2)传 真:0571-86739000
(3)学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118号
浙江金融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
(4)邮 编:310018
(5)学校网址:http://www.zfc.edu.cn
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b.zfc.edu.cn
微信公众号:浙金院招生信息窗(zjyzsxxc)
(6)监督电话:0571-86739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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