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2020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章程图片

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
第二章学院概况
第二条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是经浙江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是全国文明单位、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全国水利高等职业教育示范院校、全国优质水利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 。
第三条学院立足浙江,依托水利行业,以大土木类专业为主体,以水利水电、建筑艺术类专业为特色,相关专业协调发展,培养生产、建设、管理一线需要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
第四条学院办学地址位于杭州市萧山高教园耕文路418号,占地总面积998.9亩,校舍建筑面积17.68万平方米,具有完善的现代教育教学设施,建有21个校内实训基地、12个仿真实训中心及356个联系紧密的校外实习基地,为培养学生职业能力提供了坚实的条件保障 。
第五条学院国际代码为12647,浙江省招生代码0106,在全国其他省招生院校代码详见学院统一公布的招生计划 。
第六条学院具有高等职业技术学历教育招生资格,颁发由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印鉴的全国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 。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学院以社会人才需求、学院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为依据制定招生计划,经学院办公会议讨论审定,报省教育厅批准后执行 。具体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根据生源情况确需进行招生计划调整时,学院向计划主管部门及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 。
第八条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招生生源计划报(送)至各有关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教育考试院(高校招生工作办公室),并按规定时间向社会公布 。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院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工作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六公开、六不准”,实施“阳光工程”,择优录取 。
第十条外语语种要求不限,学院专业培养的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
第十一条录取考生的男女生比例不限 。
第十二条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国家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院将按“不予录取”执行;建筑设计、环境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风景园林设计专业色盲限报 。建议考生根据自己的身体条件对照专业要求、特点及今后就业去向谨慎选择专业 。
第十三条学院认同各省(市、自治区)对考生的加分政策,按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加分提档、录取 。
第十四条环境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专业招收艺术类的考生,需要参加浙江省美术类专业统考(仅限浙江省艺术类考生),其他均无专业加试要求 。
第十五条浙江普高招生即普通高中考生语文、数学、外语三门为必考的考试科目,考生选考科目只需1门在专业(类)选考科目范围之内,就能报考该专业,选考科目范围不限的专业,则所有考生均可填报 。学院2020年各专业(类)的选考科目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并在学院招生网上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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