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提前招生 2020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招生章程( 三 )


第五章 入学复查、收费和助学政策等
第二十四条 被我院录取的新生 , 应在学院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 , 应向学院请假 。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 , 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新生入学后 , 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 。复查不合格者 , 由学院区别情况予以处理 , 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
第二十五条 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教育厅最新收费文件精神(浙价费〔2018〕61号) , 我院2020级新生学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 , 根据培养成本核算后确定的标准收费 。2020级招生专业学费标准为:数学与应用数学、应用化学(含专升本)、环境科学(含专升本)、法学、跨境电子商务专业为每生每年17000元;电子信息工程、工业设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含单独考试招生)、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含单独考试招生)、舞蹈表演、动画、环境设计(含专升本)专业为每生每年19000元;护理学、经济学(含专升本)、电子商务(含专升本)、会计学(含专升本)、市场营销(含专升本)、旅游管理(含专升本)、旅游管理(为民航业培养)、英语(含专升本)、汉语言文学(含专升本)、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含专升本)专业为每生每年23250元;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音乐表演(声乐、器乐)、视觉传达设计(含专升本)专业为每生每年26250元 。请考生充分考虑家庭经济承受能力 。
第二十六条 住宿费按学院向浙江省价格主管部门报备的标准执行 。
第二十七条学校设有院长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各类专项奖学金 , 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资助政策 , 开通经济困难新生入学报到“绿色通道” 。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新生录取结果可通过各省(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招生办)或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招生网查询 。学院网址:www.huqc.edu.cn , 学院招生网网址:http://qjzs.huqc.edu.cn 。
第二十九条 学院不设民族餐 。
第三十条 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招生联系方式: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招生办 。地址:浙江省钱塘新区学林街16号 , 邮编:310018 , 招生热线:0571-28865806 , 0571-28861211 , 监督举报电话:0571-28860013 。
第三十一条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 , 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 。任何以我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 , 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 由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学院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的 , 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 , 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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