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公租房申请指南 江门公租房申请流程

一、申请条件
江门市区2022年度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
(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 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1.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户籍地址属江门市区城镇社区 , 并在本市区工作或居住;
2. 月人均可支配收入2994元以下;
3. 家庭财产净值人均10.2万元以下;
4. 在本市区无自有住房 , 或虽有自有住房但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
5. 未享受公租房实物配租、政府购房优惠政策(含经济适用住房) 。
其中 ,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户籍地址属江门市区城镇社区 , 且入户3年以上 , 月人均可支配收入1864元以下 , 家庭财产净值人均5.8万元以下且符合上述第4、5点条件的家庭 , 符合申请廉租住房资格 , 优先安排 。
(二)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 , 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1. 家庭月人均可支配收入2994元以下;
2. 家庭财产净值人均10.2万元以下;
3. 在本市区无自有住房 , 或虽有自有住房但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
4. 与本市区现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聘用)合同 , 申请之日前半年内购买1个月以上(含1月)社会保险 。
(三)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新就业无房职工 , 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1. 具有江门市户籍;
2. 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 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 从取得毕业证书次月起未满3年;
4. 个人月均可支配收入4256元以下;
5. 在本市区无自有住房 , 或虽有自有住房但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
6. 与本市区现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聘用)合同 , 申请之日前半年内购买1个月以上(含1月)社会保险 。
(四)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 , 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1. 环卫工人、公交司机;
2. 家庭月人均可支配收入4256元以下;
3. 在本市区无自有住房 , 或虽有自有住房但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
4. 与本市区现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 。
(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 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1. 青年医生、青年教师;
2. 教师、医生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
3. 家庭月人均可支配收入4256元以下;
4. 在本市区无自有住房 , 或虽有自有住房但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
5. 与本市区现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 。
二、申请材料
(一)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 应提交下列材料:
1.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表;
2.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
3.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收入证明;
4.申请人家庭财产净值申报表;
5.居住证明:自有住房的提供《房地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复印件;租住住房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不含同一户籍有赡养、抚养和扶养关系的租住、借住关系);借用住房的 , 提供由居住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户主与借用人的借用关系证明 。
(二)新就业职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 应提交下列材料:
1.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表;
2.申请人毕业证书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通知书》
3.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及户口簿复印件 , 已婚的应同时提供结婚证明;
4.申请人收入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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