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移办理流程
第一步:申请转入 。参保人向户籍地经办机构申请社保关系转入;
第二步:受理初审,判断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准入条件;
第三步:转入地经办机构向转出地经办机构邮寄《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联系函》;
第四步:转出地经办机构向转入地经办机构发送转移信息表及划拨基金,终结参保关系;
第五步:转入地社保机构合并参保记录,如有重复缴费则清退;
第六步:通知参保人 。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754-12345
咨询地址:各社保分局窗口
【汕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移流程图 汕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移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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