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兰溪市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办法是什么 2021年兰溪市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办法

学区划分:
材料准备:
A类:①新生户籍簿;②新生父母不动产权证(房产证);
B类:①新生户籍簿;
C类:①新生户籍簿;②新生父母不动产权证(房产证);
D类:①新生户籍簿;②新生父母一方(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本或身份证 。
注:如新生户籍与父母(监护人)不在同一本户籍簿内,还须提供新生出生证或防疫接种卡 。
关于提供房产等材料具体说明:
1.父母不动产权证(房产证)已办好的,提供不动产权证(房产证)原件 。
2.父母(监护人)已经购买商品房房产,但不动产权证尚未办理的:属一次性付款购买的,提供购房合同、银行缴款记录单、购房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属按揭贷款购买的,提供购房合同、按揭贷款合同、购房首付款发票原件、银行按揭还款记录清单 。
3.对符合国家、省市和我市有关优待政策规定的儿童入园须将相关信息材料交市教育局学前教育科,由市教育局提请相关部门审核后,依据上级及本市有关政策统筹安排入园 。
4.适龄特殊儿童入学 。各幼儿园要积极创造条件,对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能坚持正常集体活动的适龄残疾儿童提供随班就读机会 。
录取办法:
1.按相关部门核查后的信息,根据招生计划按ABCD生源排序分批先后录取:如前一批幼儿录取结束后还有空余学位的,再录取下一批幼儿 。如前一批幼儿录取结束后无空余学位,下一批幼儿不予录取 。
2.同一批次幼儿根据出生年月按年龄从大到小依次录取 。
【2021年兰溪市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办法是什么 2021年兰溪市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办法】3.录取通知:按相关部门核查后的信息确定录取结果后由各幼儿园以短信或电话等方式通知家长领取《录取通知书》 。各幼儿园领取录取通知书时间统一为7月初(暂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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