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石家庄藁城区九中小学部招生简章电话 2020石家庄藁城区九中小学部招生简章

藁城区九中附属学校2020年一年级招生简章
根据藁城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 现将我校一年级招生工作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招生条件
1. 年龄:截止到2020年8月31日 , 凡年满六周岁(2014年8月31日
之前出生)具备学习能力的适龄儿童 。
2.范围:居住在廉州路以南、东城街以西、育英路以北、四明街以东(不含东刘村居民子女);育英路以南、四明街以西、兴华路以北、廉法街以东;西刘村、育英路以南南街村家庭的适龄儿童(不包括外祖父母是南街居民的儿童) 。
3.廉州镇户口 , 在招生范围内有《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家庭的适龄儿童 。
二、具体要求
1.适龄学生在校就读期间要保持家庭实际住址相对稳定 , 每处住址原则上每6年只安排一个家庭的适龄儿童入学 。
2.共有房产、商业用房不作为入学的依据(父母的共有房产除外) , 住房以入住为依据 。
3.适龄儿童的父母一方为独生子女的 , 且该适龄儿童随父母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处落户 , 常年同住 , 无户口迁移史的 , 可依据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独生子女一方)的房产入学 。
4.藁城户籍、非藁城户籍的随迁子女 , 父母至少一方在户籍地居住视为在户籍地有监护条件 , 应在户籍地学校入学 。
5.对提供材料弄虚作假者 , 一经查实 , 不予办理入学手续 , 坚决杜绝学生无监护在外租住 。
6.学生入学 , 家长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取得时间为2020年7月31日前 。
三、提交材料
(一)新华所户口、南街、西刘
1.户籍证明:(孩子及父母双方户口页)
2.住房证明:(1)与父母姓名一致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规划用途须为住宅) 。(2)房产证是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 , 提交房产证、父母的独生子女证、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户口页;(3)新华所户口租房居住的 , 提交原房主的房产证、房屋租赁备案证明 。(4)西刘、南街村的需提供宅基地使用证 。
3.预防接种卡 。
(二)藁城户籍在城区居住有自有房产
1.户籍证明:(孩子及父母双方户口页)
2.住房证明:(1)与父母姓名一致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规划用途须为住宅) 。(2)房产证是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 , 提交房产证、父母的独生子女证、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户口页 。
3.父母务工或经商证明 。
4.预防接种卡 。
(三)藁城户籍在城区租房居住家庭
1.户籍证明:(孩子及父母双方户口页)
2.住房证明:原房主的房产证、租房租赁备案证明 。
3.父母务工或经商证明 。
4.父母一方缴纳一年城镇养老保险证明 。(不需要上传证明材料 , 以教育局按照家长身份证号查询社保局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信息为准)
5.预防接种卡 。
四、招生程序
1.报名时间:2020年8月1——8月4日 。
2.报名形式:网上报名 。
3.报名步骤:打开微信——点击右上角“+”——点击添加朋友——公众号——搜索“藁城教育网”——点击关注——点击小学报名——点击是否同意请打钩——同意——填写报名信息 , 上传证件 。(一个微信号只能为一名儿童报名 。报名时 , 随时填写 , 随时保存;填写完毕 , 检查无误后提交审核 , 提交审核后 , 不能修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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