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老人支出专项附加扣除指南
(一)扣除范围及标准
1.扣除范围:年满60周岁(含)父母(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 。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2.扣除标准:
①独生子女:每月2000元;
②非独生子女:可以和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 , 但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 。
(二)扣除方式
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 , 可以采用均摊、约定分摊、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等方式 。
注意:
(1)约定分摊与指定分摊必须签订书面协议;
(2)约定分摊与指定分摊不一致的 , 以指定分摊为准;【广西桂林赡养老人支出专项附加扣除金额】
(3)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
(三)扣除起止时间
被赡养人年满60周岁的当月至赡养义务终止的年末 。
需要修改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情况:
想修改2022年赡养老人、子女教育、住房贷款利息的扣除比例;
有老人在2021年去世 , 2022年不能再申请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夫妻一方不再申请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 , 在2022年由另一方申报;
房租和房贷需要替换扣除的情况 , 即:2022年不再申报住房租金 , 改为申报住房贷款利息 , 或2022年不再申报住房贷款利息 , 改为申报住房租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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