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武汉小学招生政策及划片 2021年武汉市小学招生

2022武汉小学招生政策
一、依法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工作
严格实行义务教育政府通知入学制度 , 切实履行政府职责 。各区教育局要在本区人民政府领导下 , 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 , 根据人口分布及学校布局状况 , 合理制定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招生实施方案 , 认真做好《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以下简称《通知书》)宣传、发放工作 。
(一)登记造册 , 做到无遗漏
依法依规确定《通知书》发放对象 , 确保义务教育政府通知入学率100% 。各区教育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 , 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的规定(周岁的计算以每年的8月31日为时限) , 对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调查摸底、登记造册 , 做到无遗漏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的规定 , 户籍和房产证一致的 , 安排对口入学;户籍和房产证不一致的 , 由户籍所在地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特殊情况由区教育局组织有关部门甄别认定后处理 。
按照《武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第四十三条“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迁出原地后的义务教育入学 , 征收之时可一次性选择6年内继续在原户籍所在地按照原招生办法入学 , 或者在迁入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划片招生的就近学校入学”的规定 , 由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提供相关材料(如拆迁协议、房产证、租房协议等) , 向区教育局提出申请 , 由区教育局安排入学 。
非本市户籍人员随迁子女由学生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于5月21日前 , 持我市居住证、劳动合同(或者经营许可证)等能表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 , 按居住证所在区的要求登记 , 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 纳入《通知书》发放范围 。
贯彻执行国务院《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 , 持有我市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随迁子女可在我市接受义务教育 , 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于5月21日前 , 持我市居住证、劳动合同(或者经营许可证)等能表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 , 按居住证所在区的要求登记 , 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 纳入《通知书》发放范围 。
落实百万大学生留汉创业就业政策 , 已办理户籍由市外迁入我市的大学生 , 其子女均可在我市接受义务教育 , 由其落户所在区教育局安排入学 。
对于因身体健康等原因确需缓学的适龄儿童、少年 , 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区教育局提出申请 , 获批准后方可缓学 , 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 。
符合入学条件但未在规定时间按要求进行登记的新生 , 统一于8月25-31日到各区教育局补办手续 , 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
符合义务教育入学优待政策的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2020年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一线医务人员子女等 , 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
(二)合理划定范围 , 坚持相对就近入学
各区教育局根据本区学校分布、学校规模、适龄儿童少年人数等因素 , 合理安排学校招生计划 。在保持基本稳定的前提下 , 为每一所实施义务教育的公办学校划定服务范围并于5月31日前向社会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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