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职业健康检查服务机构名单 苏州市职业健康体检机构名单

苏州市职业健康检查服务机构名单
三、除上述专科以外的其他专科医院、门诊部、诊所(含中医、中西医结合)需要复业的,须全员认真学习相关疫情防控知识,由发证机关对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考核评估备案后复业 。
四、所有医疗机构要开展预检分诊,所有进入医疗机构的人员均须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查看苏城码、询问流行病学史 。苏城码为绿色、证码一致、体温正常并无呼吸道症状患者方可进入诊室 。就诊人员间距保持1米以上,陪同就诊人员原则上不多于1人,诊区严格执行“一人一诊一室” 。
五、医疗机构应减少出入通道,在所有入口设体温监测点 。医疗机构要对全体职工,包括第三方单位人员以及医疗机构内对外经营的商店、药店等工作人员进行流行病学排查,对在岗人员每日测量体温,并做好登记 。
六、保持院前急救和院内急诊正常安全有序开展;对孕产妇和新生儿,做好疾病救治、安全助产等工作,保障母婴安全;对于血液透析、肿瘤放化疗患者等需要定期治疗的患者,要提供不间断的医疗服务;对高血压、糖尿病等需要长期服用固定药物的慢性病患者,可视病情将其处方量放宽至3个月 。
七、有序开展手术诊疗,优先满足急诊、限期手术患者需求,非急诊手术延后择期进行,由医院根据新冠肺炎鉴别诊断和病情危急情况确定核酸检测 。
八、严格管控病房探视和陪护,患者住院期间原则上不得离开病房,轻病人原则上不探视;重症患者或术前谈话等特殊情况,实行限时、限人、错时探视;确需陪护的,陪护人员不超过1人且相对固定,陪护人员应做好个人信息登记和有效防护 。
九、贯彻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春节后院感防控工作的通知》精神,落实十个“从严”院感防控措施,进一步规范院内管理流程,做到重点部位防控无死角,风险点防范全到位,落实责任到人,最大限度避免院内感染发生 。
十、进一步加强分级诊疗工作,要充分利用“互联网+医疗”等信息化手段,通过网上预约和线上咨询等方式,引导患者有序就医 。要全面落实常见病、慢性病、多发病患者首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制度,减少人群在大医院聚集,降低交叉感染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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