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无锡高校毕业生租房补贴、生活补贴申领细则( 二 )


(七)注意事项
1.租房补贴须在毕业2年内提出申请 , 并在初次申领4年内领取完毕 , 逾期不再发放 。申请人如已经申领购房补贴或市级其他安居补贴支持 , 则不再领取租房补贴 。
2.租房行为以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为依据确认 , 原享受租房补贴申请人租房发票到期之后无需续办 。
3.大学生房屋租赁备案期满 , 如未能及时提供新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 将暂停发放无租赁备案月份的租房补贴 , 待重新上传新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并审核后续发 。
4.本细则发布前已申请成功 , 但尚未领完租房补贴的毕业生 , 自2020年4月起按照本公告补贴标准及审核发放原则享受剩余补贴 。
5.2019年7月1日前申领补贴的申请人 , 如因社保缴纳单位变更而导致补贴停止 , 符合本公告条件的 , 可重新申领剩余补贴 , 并在2022年6月30日前领取完毕 , 逾期不予受理发放 。
二、一次性生活补贴
(一)补贴对象
在锡各类用人主体(不含实施或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单位)引进并缴纳社会保险的全球高校排名前100强或所学学科排名前20强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中外合作办学) , 由所在单位在本市市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及以上 , 可申领一次性生活补贴 。
(二)补贴标准
一次性生活补贴标准为学士1万元、硕士2万元、博士3万元 。
(三)补贴申领
1.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登录“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wuxi.gov.cn)首页 , 点击“人才服务和大学生就业” , 并点击“‘锡引’工程补贴” , 在登录界面注册账号并登录后 , 根据要求填写个人相关信息 , 并上传学位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以及本人亲笔签名的《来锡优秀大学生补贴申报诚信承诺书》(以上均为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 , 须清晰可读) 。
附:来锡优秀大学生补贴申报诚信承诺书.DOCX
2.申请人在申请生活补贴时须在本市市区就业创业 , 由所在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
(四)补贴审核
由市国际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确认申请人的学历学位 , 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市人才服务中心)审核申请人社会保险缴费等内容 。
(五)补贴公示
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市人才服务中心)于每月上旬将上月新申请一次性生活补贴人员汇总名单导出 , 在“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
(六)补贴拨付
公示结束后 , 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市人才服务中心)将公示无异议人员的一次性生活补贴报表导出 , 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批后下达资金使用指标;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市人才服务中心)于收到资金指标5个工作日内将补贴发放至申请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
三、其他事项
(一)本细则中提及的社保缴费均应以缴纳在无锡市区为准;
(二)本细则中的应届毕业生 , 是指毕业证书载明的发证日期至申报日之间的时长不超过2年的毕业生 。
【2020无锡高校毕业生租房补贴、生活补贴申领细则】(三)申请人所需提交的申报资料随着电子政务的逐步推进 , 可作适当调整 , 具体以在线申报系统提示为准 。
四、附则
1.本细则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每年发布公告明确全球排名100强或学科排名20强高校名单 。如根据法规和实施情况有必要对本细则进行调整 , 另行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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