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指导意见 艺术类招生专业要求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委员会、教育厅(教委)、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高等学校: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党的领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从有利于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科学选拔人才、维护教育公平出发,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推动构建引导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艺术人才选拔评价体系,为建成文化强国、教育强国提供人才支撑 。
(二)基本原则 。坚持育人为本,坚持正确育人导向,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五育”并举,增强文化自信,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提高选拔质量,适应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对高素质艺术人才的需要,深化考试内容改革,改进考试方式,完善评价标准,注重学生综合素质 。加强分类指导,引导高校立足学科专业特点和培养定位,突出办学特色,完善人才选拔模式,推进不同专业分类考试 。确保公平公正,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强化全程监督,保障考试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
(三)总体目标 。从2021年开始推进相关改革工作,到2024年,基本建立以统一高考为基础、省级专业考试(下称省级统考)为主体,依据高考文化成绩、专业考试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制度,基本形成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艺术人才选拔评价体系 。
二、主要任务和举措
(一)推进高校艺术专业特色发展
1.明晰人才选拔培养定位 。高校要根据不同专业人才培养特点和专业能力素质要求,结合办学实际,进一步找准办学定位,突出办学特色,构建与办学定位和特色相适应的艺术人才选拔培养体系,着力选拔培养德艺双馨的艺术人才 。推进高校艺术类专业内涵发展,培养具有扎实文化素质和专业基础的艺术人才 。推进高水平艺术院校艺术类专业培养具有丰厚文化底蕴、突出专业能力的拔尖艺术人才 。
2.优化艺术学科专业布局 。高校要紧密结合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对高素质艺术人才的需求,根据学校办学定位,综合考虑办学条件、师资队伍、毕业生就业状况等,进一步调整优化艺术类专业布局,合理安排招生计划 。有关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所属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规模和结构的宏观调控,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高校办学情况的评估指导,对社会需求不足、培养质量不高的专业予以调减或停止招生 。
【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指导意见 艺术类招生专业要求】
(二)改进专业考试方式
3.大力推进艺术专业分类考试 。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实行“文化素质+专业能力”的考试评价方式,文化素质使用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专业能力使用艺术专业能力考试成绩 。艺术专业能力考试包括省级统考和高校校考,根据不同艺术专业人才选拔培养要求实行分类考试 。省级统考由各省(区、市)统一组织考试,高校校考由相关高校组织考试 。充分发挥行业部门和专家学者的作用,成立教育部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专家委员会,研究制定高校艺术类考试招生专业目录和各专业分类考试方案 。探索利用现代技术手段,促进客观评价考生专业能力 。
4.不断提升省级统考水平和质量 。各省(区、市)要积极创造条件逐步扩大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范围,到2024年基本实现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全覆盖 。对于生源极少或考试组织确有困难的个别专业,可通过省际间联合组织或“考评分离”等方式实施 。完善省级统考科目和内容,推动各专业制定统一的考务规范和考试说明等,提高省级统考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改进省级统考评分方式,加强评分管理,完善成绩呈现方式,增强考试的区分度,满足不同层次、类型高校选拔需要 。加强省级统考组织管理,确保考试安全 。原则上,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均应对省级统考成绩提出明确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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