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心理健康教师最新政策意见发布 陕西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训规划

陕西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加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
各市(区)党委编办、教育、人社、卫健部门 , 各高等学校:
近年来 , 陕西省各级各类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 , 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但与此同时 , 大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还存在一些短板和薄弱环节 , 由此导致的校内外学生安全事件时有发生 , 亟待健全完善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联动机制 , 共同关注学生心理问题 , 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根据国家有关部委相关文件精神 , 现就加强大中小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
一、配齐配强教师队伍
1. 明确配备标准 。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应具备从事大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相关学历和专业资质 。高校应在核定的编制总量内 , 按师生比不低于1:4000的比例配备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 , 每校至少配备2名;同时可根据学校实际配备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 。中小学校(含教学点)应至少配备1名专职或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 , 学生规模1000名以上或200名以上寄宿制学校在核定的编制总量内至少配备1名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 , 多校区学校、多学段学校和有条件的学校可适当增加配备 。县(区)教研机构要配备心理教研员 。
2. 强化督导考核 。各市(区)应加大中小学教师编制统筹配置力度 , 鼓励各县(区)设立编制周转池 , 优先用于补充中小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师 。各地应将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配备情况纳入各类教育督导、考核评价指标体系 , 作为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文明校园”“平安校园”等创建的重要评估指标 。
二、分层分类强化教师培训
3. 全员覆盖培训 。将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训纳入省、市、县三级教师培训计划 , 按照省培带头人、市培骨干、县培全覆盖的思路 , 强化线上线下培训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要在班主任及各学科教师的岗前培训、业务进修、日常培训等各类培训中 , 将心理健康教育作为必修内容予以重点安排 , 不断提高全体教师的心理辅导能力和家校沟通能力 。
4. 提高培训质量 。专、兼职教师每年应分别接受至少30个和12个学时的心理健康教育培训 , 全面提升教学、咨询辅导、危机干预等专业能力 , 其中:专职教师应在3年内接受至少1次省级以上培训 , 兼职教师应接受至少1次市级以上培训 。辅导员、班主任等思政教育骨干教师每年应至少参加1次心理健康教育专题培训 , 重点提升情绪识别与疏导、谈心谈话和家庭教育指导等能力 。其他教师每年参加教师培训至少选修1门心理健康教育培训课程 , 培养心理健康助人自助的意识和方法 。
三、支持保障教师专业成长
【陕西心理健康教师最新政策意见发布 陕西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训规划】5. 强化政策保障 。进一步完善教师职称评审办法 , 对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完善分类评价 。在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中 , 按照申报人数可以考虑单独设置评审组 , 对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申报高级职称予以倾斜;兼职教师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要计入工作量 。要保证中小学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享受班主任同等待遇 , 科学合理确定开展面向学生、家长和教师的各类心理健康教育讲座、主题活动、心理辅导等工作量 。
6. 加大人才供给 。高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原则上应纳入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管理 , 设有教育学、心理学、医学等教学机构的高校 , 可同时纳入相应学科专业队伍管理 。鼓励开设有心理学学科专业的高校扩大招生规模 , 加强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课程教学 , 引导学生考取教师资格证或专业资格证书 , 提高心理学人才培养质量 , 加大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人才供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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