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田县入学四证是什么

蓝田县入学四证:居住证明、务工证明、户籍证明、流出证明
入学条件及所需证明材料
进城务工人员是指:非蓝田户籍并取得西安市蓝田县居住证的务工人员;蓝田非城区户籍离开户籍地到县城区合法稳定居住的务工人员 。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在蓝田县接受义务教育的(以下简称申请人),应持“居住证明、务工证明、户籍证明、流出证明”等四证材料申请入学登记 。
【蓝田县入学四证是什么】(一)居住证明 。申请人父母双方在我县合法稳定居住的证明 。外地户籍人员还应提供由公安部门出具的蓝田县《居住证》 。
1.自购房:提供房产证、县不动产管理部门审核签章的《务工人员住(购)房备案信息审核表》(附件5)、现居住地物业或社区(村组)的实际居住证明;无房产证的,提供网签购房合同、县房管部门审核签章的《务工人员住(购)房备案信息审核表》(附件5)、现居住地物业或社区的实际居住证明 。
2.租住房:租住国有土地、出让土地上房屋(商品房、单位建房等)的,提供租住合同及房管部门审核签章的《务工人员租房备案信息审核Ⅰ表》(附件6)及现租住地物业或社区的实际租住证明;租住集体土地上房屋(民用自建房、小产权房)的,提供租住合同及经镇街政府审核签章的《务工人员租房备案信息审核Ⅱ表》(附件7) 。
(二)务工证明 。申请人父母双方合法、真实、有效的劳动务工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 。
1.工商经营:提供由市场监管部门审核签章的《个体工商户备案信息审核表》(附件8)及营业执照或企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2.劳动务工:提供申请人父母双方与我县用工单位依法签订的人社部门监制并备案的《劳动合同书》、人社部门审核签章的《外来务工人员劳动合同备案信息审核表》(附件9)、用工单位证照及法人证件(复印件) 。
(三)户籍证明 。提供申请人与父母同一户籍的户籍簿及父母的身份证(复印件),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有效证明 。
(四)流出证明 。适龄儿童少年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开具的同意流出接受义务教育的证明材料(附件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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