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中小学教材价格管理办法修订10月23日起施行( 二 )


教材印张价格为最高价格,各出版单位应在不超过此价格前提下,根据印张数量、发行费用,以及出版、印刷和发行环节的增值税确定教材零售价格 。
音像材料和电子材料的零售价格为最高价格,如有配套音像材料和电子材料的,各出版单位应在不超过此价格的前提下,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零售价格 。
第六条
制定或调整中小学教材价格应以出版、印刷、发行单位的实际成本为基础,统筹考虑政府投入、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 。
二、制定和调整中小学教材价格
第七条
教材价格在一定选用周期内应保持相对稳定 。当教材生产经营企业成本发生较大变化时,出版单位可向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提出制定或调整价格的建议,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审核后报送市价格主管部门 。
出版单位提出建议时,需提交的材料包括:
申请制定或调整教材价格的具体类型或品种;
申请制定或调整教材价格的依据和理由;
现行教材价格和拟调整的教材价格相比的调价幅度,以及年度总销售额和调整后的总销售额的增减额;
申请制定或调整教材价格的成本费用情况;
市价格主管部门和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
第八条
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制定或调整中小学教材印张价格,应当依法履行价格调查、成本监审或者成本调查、听取社会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作出制定价格的决定等程序 。
第九条
教材零售价格由教材的正文印张价格和印张数量、封面印张价格、插页印张价格和插页数量,以及出版、印刷和发行环节的增值税构成 。计算公式为:
教材零售价格=[(正文印张价格×印张数量+封面印张价格+插页印张价格×插页数量)]×(1+增值税)
第十条
教材印张价格由出版环节、印刷环节和发行环节的行业平均成本费用、合理利润两部分构成,不含增值税 。计算公式为:
教材的正文印张单价、封面价格、插页单价=[出版印刷成本×(1+成本利润率)]/(1-发行费率) 。
成本构成
出版环节成本费用由出版单位的生产经营成本和合理分摊的期间费用构成 。生产经营成本包括稿酬费、编录费用、校对排版费用、纸张材料费用等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 。期间费用包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 。
印刷环节成本费用由印刷单位的生产经营成本和合理分摊的期间费用构成 。生产经营成本包括实施绿色印刷的印刷装订费用(制版、上版、印刷、装订)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 。期间费用包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 。
采用租型方式出版的教材,以教材租型费(版权使用费)计入教材成本费用 。租型属于著作权使用许可和专有出版权再授权许可的行为 。租型费由著作权使用费和版型制作过程中发生的直接支出、间接费用、合理分摊的期间费用构成 。
发行环节成本费用由发行单位的经营成本费用和合理分摊的期间费用构成 。发行费率由市价格主管部门和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确定 。
利润率
教材印张价格实行保本微利原则,利润率为印张成本费用(不含增值税)的5% 。
第十一条
音像材料和电子材料的成本由稿费、审读费、原材料、版印费、包装费、运维费、制造费用和合理分摊的期间费用构成 。
第十二条
外省直供本市的中小学教材与本市出版的教材实行同质同价 。
循环教材印张价格可在普通教材价格基础上上浮20%执行 。
三、管理规定
第十三条
各出版单位本着经济适用原则,按照国家教材用纸技术指标的有关规定,合理选择中小学教材用纸 。各出版单位出版的中小学教材应当符合规定的幅面尺寸、版面标准,不得变相增加教材印张数量,提高教材零售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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