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常州金坛经济适用房+公租房申请最新政策及申请指南( 二 )


(二)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
1.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条件
(1)申请家庭至少有一人具有城镇范围内常住户口且实际居住两年以上(不含学生户);
(2)家庭人均收入线低于上年度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的无房家庭且五年内无房产转让行为;
(3)本人及家庭成员名下无汽车;
(4)家庭及家庭成员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非企业股东;
(5)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单身人士需男满30周岁、女满
28周岁) 。
2.区政府确定的其他对象 。
3.申请公共租赁住房货币补贴条件
(1)具有本区常住家庭户口且实际居住两年以上(不含学生户口);
(2)家庭人均收入线低于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
(3)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8平方米,且五年内无房产转让行为;
(4)家庭及家庭成员不能拥有汽车;
(5)家庭及家庭成员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非企业股东;
(6)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单身人士需男满30周岁、女满28周岁) 。
4.保障标准
(1)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保障标准人户家庭配租房源建筑面积约40平方米;3人户家庭配租房源建筑面积约50平方米;4人户家庭配租房源建筑面积约60平方米 。
(2)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租金补贴标准
实物配租实行缴纳市场租金和租金补贴相分离 。区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实行租金定价,由区发改局会同区住建局按照同类、同地段市场租金价格确定,每年向社会公布 。
对低保家庭给予市场租金全额给予补贴;对城市边困家庭按市场租金的85%给予补贴;对低收入家庭按市场租金的70%给予补贴;对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按市场租金的30%给予补贴 。
(3)公共租赁住房货币补贴面积标准1人家庭户保障面积为30平方米;2人家庭户保障面积为40平方米;
3人及以上家庭户按人均18平方米予以保障;对中等以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享受保障面积按家庭现住房与住房面积标准的差额进行计算,不足10平方米按10平方米计算 。
(4)公共租赁住房货币补贴标准
我区公共租赁住房货币补贴采用年度一次性发放,对不同收入家庭采用不同补贴标准,城市低保、边困、低收入和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分别按市场租金的100%、85%、70%、30%给予补贴,
具体市场租金标准由区住建局会同相关部门商定,报区政府同意后每年公布 。
(三)新就业大学生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
1.新就业大学生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校(含海外留学人员)且取得学士以上学位;
(2)自毕业的次月起计算,毕业不满5年;
(3)具有本区户籍(含集体户),或持有金坛区居住地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期内的《江苏省居住证》;
(4)在我区就业、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或在金坛自主创业,且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毕业生 。
(5)本人及父母、配偶在本区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且5年内无房产转让行为 。
2.保障标准
(1)新就业大学生公共租赁住房货币补贴保障标准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新就业大学生在市区内自主租赁住房,政府4分别给予博士每人每月800元、硕士每人每月600元,学士每人每月500元补贴,补贴期限累计不超过3年 。货币补贴每半年发放一次 。区住房保障办公室在每年1月和7月下旬,分别将前6个月的货币补贴发放到新就业大学生社会保障卡的金融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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