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往江苏实行社会保险年度,为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 。根据推进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的要求,江苏已不再实行社会保险年度,而采取与全国绝大部分省份一样的自然年度做法,这也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做法相一致 。
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标准正常应当在省统计部门公布上一年全省相关工资数据后再公布 。由于新冠肺炎疫情原因,2020年度全国各省份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均未作调整,按照国家统一部署要求,从今年起各省份原则上应分两年将缴费工资基数下限过渡到正常标准 。
考虑实际情况,江苏分三年过渡:即2021年度缴费工资基数下限标准按3800元执行(实际应执行数为4100多元),2022年度缴费基数下限按4250元执行(实际应执行数预计在4500元左右),2023年将过渡到国家规定的标准 。
【江苏省历年社会平均工资、缴费基数 江苏缴费工资基数上限什么时候公布】此外,由于江苏省统计部门尚未公布2021年全省相关工资数据,明年的缴费工资基数上限暂参照往年增幅先行调整为21821元,待相关数据明确后再正式发布 。
点击查看:
相关经验推荐
- 参加长期护理保险住院期间使用了社会保障卡待遇要如何结算?
- 民主社会主义是什么意思
- 5月22日同上社会主义发展史思政大课直播观看入口
- 泰安开学前第一课
- 社会学的主要理论流派有哪些 社会学的主要理论流派有哪些
- 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常州市失业补助金申请流程
- 常州企业社会保险费延缴申请条件表 常州企业社会保险费延缴申请条件
- 常州企业社会保险费延缴办理地址+时间+咨询电话
- 常州企业社会保险费延缴申请指南
- 常州企业社会保险费延缴申报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