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哈尔滨巴彦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原文

巴彦县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 , 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 , 维护招生秩序 , 促进教育公平 ,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2〕1号)、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有关工作的通知》(黑教基函〔2022〕69号)、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 , 结合我县实际 , 制定本方案 。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 坚持以《义务教育法》、《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政策为依据 , 以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学校为目标 , 进一步加强统筹管理 , 完善入学规则 , 规范入学秩序 , 促进教育公平 , 提升办学品质 , 确保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 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原则 。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由县教育局统一领导 , 小学招生工作由各学校具体组织实施;巴彦镇内初中招生工作由县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其他乡镇初中招生由各初中学校与本乡镇中心学校协调实施;九年一贯制学校初中部只招收本学校小学部毕业生 。
(二)坚持“免试、就近、划片、对口、分配”原则 。根据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班额规定、均衡发展等因素 , 科学确定学校招生计划 , 按照确保公平和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 , 采取划片(即划定各学校招生入学学区范围)、对口直升(即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毕业生直接升入本学校初中部七年级)及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合理分配(即巴彦镇以外其他乡镇学校招生遇有特殊情况或巴彦镇内招生学校按批次录取达到招生计划数)的方式 , 确保辖区内符合规定的适龄儿童少年享有相应的学位 。
(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全面推行“四零承诺”“阳光招生” , 严格落实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规定 。在招生报名工作开始前 , 县教育局将通过各学校、“巴彦发布”微信公众号、“巴彦县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县政府网站等多种途径和形式 , 提前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发布《巴彦镇义务教育学校学区划分图》、《巴彦县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 并设立举报投诉电话(0451-57529117)和咨询电话(0451-57529115) , 招生报名工作过程中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及相关部门监督 。
(四)坚持“两个一致”原则 。严格执行“两个一致”原则 , 即:学生(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其法定监护人父母户籍地址一致;学生(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其法定监护人父母的独立产权房产地址一致 。若学生(适龄儿童少年)户籍法定监护人不是父母 , 是祖父母、外祖父母等 , 按《民法典》“第二十七条”规定执行 。
三、领导组织
为加强招生工作领导 , 确保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 县教育局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
组长:刘岩
副组长:高昊 刘俊峰 李海洲 籍彦峰
成员:张玉林 李求源 吕正宏 刘海涛 朱仲革 范立群
王淑梅 孙宏宇 安志伟 顾祥文 王海波
各乡镇小学、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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