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春季学期学校开学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 , 市直各学校:
根据《广东省新冠感染防控指挥办疫情防控组关于印发<广东省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新冠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指引(第五版)>的通知》(粤防疫指办防控函〔2023〕9号)以及《韶关市新冠感染防控指挥办关于印发韶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个人防护指引的通知》(韶防疫指办函〔2023〕1号)的有关精神 , 为做好我市中小学、幼儿园(以下简称“学校”)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 , 现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 请各地各校认真抓好落实 。
一、按时组织师生返校上课 。2023年春季学期 , 全市学校的开学时间按照我局制定印发的《韶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2—2023学年普通中小学校校历的通知》(韶市教〔2022〕14号)安排执行 , 即正式上课时间为2月6日(星期一) 。考虑到高三年级学习任务较繁重 , 学生可自愿向学校申请提前返校自主学习 , 有关教师志愿提供辅导服务 。
二、早谋划早部署学校开学工作 。各地必须认真提早谋划部署学校的开学工作 。各学校必须提前谋划部署并做好开学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 包括校园环境整治、校舍场地卫生保洁、教育教学设备及生活设施检修维护、教学安排等 , 确保以良好的状态迎接师生返校上课 。
三、加强开学前及返校后师生健康监测 。学校要组织工作力量加强师生日常健康监测 , 提醒督促师生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症状时 , 不带病到校工作或学习 。开学返校前一周 , 学生居家每日开展测量体温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相关临床症状观察等健康自测 , 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症状要检测抗原或核酸 , 如检测结果确认感染病毒 , 须如实报告学校 , 延迟返校 。师生返校后连续7天开展健康监测 , 尽量减少聚集性活动 。落实晨午检制度、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因病缺勤缺课追踪登记制度等 , 建立学生健康信息电子台账 , 提高疾病监测预警信息化水平 。师生入校时测量体温(不再查验行程码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 发现发热等症状师生 , 学校应及时采取留观等相应措施 。
四、加强师生日常健康教育和健康管理 。通过校园网、微信公众号、学校APP等线上资源 , 以及校内宣传栏、校园广播等线下资源 , 多种形式开展健康教育和传染病防控知识宣讲培训 , 引导师生树牢并自觉践行“健康第一”理念 , 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 。日常生活中坚持戴口罩、勤洗手等良好卫生习惯 , 加强身体锻炼 , 保持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 , 提升师生员工防病意识、自我防护能力和健康素养 。学校在保护好隐私的前提下 , 摸清学生疫苗接种、感染病毒、患有基础疾病和身体健康有特殊需要的师生底数 , 建档立卡 , 跟进服务 , 并建立兜底帮扶机制 , 会同社区开展师生重点人群健康调查 , 开展健康管理 。
五、储备充足药品和物资应对疫情高峰 。各学校按照人口总数的15%—20%动态储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对症治疗药物 , 包括退烧、止咳、止泻等药品 。根据师生在校学习期间加强自身健康状况监测需要 , 储备充足的抗原检测试剂 。根据师生日常防护需要 , 储备足够的口罩、消毒用品、安全测温设备等常用防疫物资 , 并确保有2周以上的储备量 。建立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治疗药物和常用防疫物资稳定保供渠道 , 保证疫情流行高峰期间和应急情况下足量供应 。根据防疫要求和学校实际 , 储备足量的生活必需物资 。寄宿制学校按照不低于每千人15张床位的标准 , 加强学校健康驿站的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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