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市区参保的企业职工(参加工作至退休前) 。
二、办理材料
在扬州办理人员增加后,提供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的《参保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基本医疗保障参保(合)凭证》 。
参保职工非本人现场办理的需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及参保职工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
三、办理流程
提交材料齐全,15个工作日内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和《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材料不齐全,一次性告知补齐办理材料
四、办理地点
市社保中心:文昌东路9号市民中心1号楼;
广陵区:淮海路165号;
开发区:邗江中路119号;
生态科技新城:新万福路99号;
邗江区:新城西路178号;
江都区:江都区浦江路85号 。
五、联系电话
市社保中心申报科:80978696;
广陵区:87934258;
开发区:87954519;
生态科技新城:80979960;
邗江区:80981805/80981825;
江都区:80805876 。
相关阅读:
小编贴士:
您也可以回复以下关键字选择您所需要的内容:
【扬州社保转移在哪儿转移 扬州职工社会保险异地转入办理指南】直接回复数字就好,不用加上【】哦,也可直接发送查询文字 。
相关经验推荐
- 扬州哪些人可以办理医保? 扬州医保苏州可以用吗
- 扬州离退休人员2月份养老金什么时候发放
- 扬州社保卡申请指南 扬州社保卡网上申请
- 扬州疫情期间社保业务线上办理指南 疫情期间扬州社保减免优惠政策
- 扬州就业困难人员如何申请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 2020扬州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保准是多少
- 扬州市社保缴费指南 扬州社保官方网站
- 扬州社保缴费标准 扬州市社保参保指南
- 扬州社保转移在哪儿转移 扬州市社保转移指南
- 扬州市个人社保缴纳方式 扬州市个人社保缴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