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就业补贴 泰州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标准

一、补贴标准:
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60%
二、补贴时长:
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期满仍未能实现稳定就业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将补贴期限一次性延长,延长期限不超过1年 。
注: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60%给予补贴 。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
二、补贴对象:
灵活就业后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就业困难人员(通过临时性、非全日制、季节性、弹性工作等灵活多样形式实现就业)
三、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标准:
(一)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
(二)女40周岁以上、男50周岁以上的;
(三)特困职工家庭的;
(四)残疾的;
(五)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的;
(六)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
(七)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被征地农民;
(八)优抚对象家庭的;
(九)军队退役的;
(十)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的;
【泰州市就业补贴 泰州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标准】(十一)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

    相关经验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