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障补贴需要什么条件

泰州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障补贴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在泰州市区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进行就业登记并自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包括被认定的各类就业困难人员以及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
一、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
登记失业人员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一)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
(二)女40周岁以上、男50周岁以上的;
(三)特困职工家庭的;
(四)残疾的;
(五)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的;
(六)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
(七)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被征地农民;
(八)优抚对象家庭的;
(九)军队退役的;
(十)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的;
(十一)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
二、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认定流程
(一)登记方式: 【泰州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障补贴需要什么条件】
1、就业服务常住地登记:
大龄、残疾、低保家庭、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劳动力等劳动者可在常住地申请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其他人员在户籍地申请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
2、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场所,或者街道(乡镇)、社区(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基层平台
劳动者持本人身份证或者居住证、社会保障卡,现场办理
3、江苏政务服务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人社局微信公众号自助办理
劳动者可在上述官网上自助办理
三、政策咨询服务电话:
1、市本级:86606527
2、海陵区:86336941
3、高港区:86966382
4、姜堰区:88212497
5、医药高新区:89690011
农业开发区:86082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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