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连江县幼儿园招生意见 连江实验幼儿园招生

一、基本原则
1.坚持科学布局,多渠道接纳的原则 。优化学前教育资源布局,多种形式扩大学前教育资源,为社会提供多样化的教育服务;多渠道接纳适龄幼儿入园,努力满足适龄儿童的入园需求 。
2.坚持公益性、普惠性的原则 。遵循学前教育公益性、普惠性的指导思想,强化政府职能,大力发展普惠性幼儿园(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下同),逐步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
3.坚持实事求是、稳步推进的原则 。各幼儿园应根据本辖区适龄人口数和本区域学前教育资源发展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幼儿园的计划招生数和班级数,并稳步推进公办幼儿园招生改革工作 。
4.坚持相对就近、免试入园的原则 。根据现有幼儿园的分布情况,本着相对稳定的原则,合理划定其招生服务片区 。儿童入园除进行健康检查外,各级各类幼儿园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入园、编班测试 。
5.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 。各幼儿园要建立幼儿园招生信息公示制度,主动向社会公开辖区内幼儿园秋季招生办法等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
二、招生对象
持有本地户籍或暂住在本地符合政策要求的年满三周岁(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适龄幼儿 。
其中,参加我县城区公办幼儿园(含二类公办园,下同)抽签报名的适龄幼儿属2021年1月1日以后登记户籍的,还应同时提供父母或祖父母住宅相关证件 。
三、工作要求
1.招生方式
(1)2022年秋季,我县所有公办性质的幼儿园继续实行摇号或抽签和自主招生相结合的办法 。其中城区公办幼儿园和贵安新天地幼儿园应将计划招生数100%比例学额实行摇号或抽签,其它各公办园应将不低于计划招生数50%比例的学额,采取家长报名、摇号或抽签的方式招生 。剩余的学位由幼儿园自主招生,自主招生名单于入园前报送县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
(2)民办幼儿园面向社会自主招生 。民办幼儿园的招生通告、相关简章、招生计划需经教育主管部门核准,不得进行不实宣传,不得超计划招生 。民办幼儿园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应向社会公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收费项目和标准需按限价执行并报县教育行政部门备案,不得违规收费 。
2.属地管理 。各幼儿园根据本招生工作意见,制定具体的招生方案并组织实施 。
3.招生人数 。各公办幼儿园要根据《幼儿园工作规程》的规定和县教育局的要求,除城区公办幼儿园已由县局下达招生计划外,其他各乡镇公办幼儿园要结合当地实际,研究制定幼儿园招生计划,确定招生人数,完成招生任务 。并控制班级规模:小班25-30人,中班30-35人,大班 35-40人,农村学前班最多不超过40人 。个别公办幼儿园学额和生源供求紧张,班生人数可以适当增加,但应当报县教育局备案 。
4.招生片区 。各乡镇中心小学(园)应根据相对就近入园的原则和本区实际,科学合理划定本区公办性质幼儿园的招生服务片区 。
5.招生方案 。各乡镇中心小学(园)要统筹区域内学前教育资源,根据辖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招生工作方案,确定各级各类幼儿园招生信息(包括公办性质幼儿园的招生服务片区、报名条件、招生程序等),于7月1日前报县教育局备案 。
6.招生管理 。
(1)各乡镇中心小学(园)要加强对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指导和组织管理,根据幼儿园的实际情况,审核批准招生计划,并指导幼儿园制定招生公告或简章等相关工作 。民办幼儿园招生办法、招生简章等需经所在乡镇中心小学审核、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后向社会公布,并予以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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