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2022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考场规则及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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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考生认真阅读涉考违法违规处理办法 , 自觉遵守考试纪律 。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 , 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 , 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 , 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育部其他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 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 , 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
2
考生应当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 , 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工作人员履行职责 , 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相关工作地点的秩序 , 不得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在视频监控范围内主动配合考试工作人员的身份验证核查、身体健康监测、随身物品检查及安全检查等 , 为避免在安检中出现不必要的麻烦 , 请考生尽量不要穿戴含金属的衣物和饰品 。所有考生须全程佩戴口罩参加考试 , 在接受检查时须摘下口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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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不得携带任何具有通讯功能的工具(如手机、照相设备、扫描设备等)、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或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否则按违规处理 。
我省考场统一配备挂钟 , 作为考生掌握考试时间的参考 , 考试时间以考点的统一信号为准 。考生不得携带计时用表、智能手环、文具盒、眼镜盒等物品进入考场 , 只准带必需的文具 , 如黑色字迹签字笔、铅笔、橡皮等 , 或按照招生单位在《准考证》上注明的所需携带的用具 。打印的《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 。招生单位自命题科目试题袋需考生本人拆启和密封 , 请考生提前准备好小刀和胶棒 。
参加化学(农)科目考试(科目代码为315)的考生需携带不带字典存储和编程功能、具有对数及幂指数计算功能的科学计算器 , 其他统考科目考试中不允许使用计算器 。
考生在考场内不得私自传递文具、用品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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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按考点规定时间有序进入考点 。在考点入口处接受体温测量 , 出示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对于居民身份证已经过期或即将过期的 , 请考生提前补办新的身份证) , 根据我省疫情防控要求提供身体健康证明有关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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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科开考前30分钟 , 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入场 , 主动将本人身体健康证明有关材料交给监考员 。入场前须通过监考员的安全检查等 , 进入考场对号入座 。不得在考场外逗留 。入座后将《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等放在桌面左上角 , 以备查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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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考15分钟后 , 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考生进入考场后中途不得擅自离开考场 , 本单元考试结束后才准交卷出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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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领到统考科目答题卡、试题册和“考生信息条形码”后 , 应首先在试题册首页和每张答题卡(正反面)指定位置正确地填写姓名、考生编号等栏目 , 并将“考生信息条形码”粘贴在每张答题卡“考生信息条形码粘贴位置”区域 。
考生领到招生单位自命题科目试卷后 , 应在监考员下发的自命题科目答题纸上正确填写姓名、考生编号等信息 , 如招生单位提供条形码 , 请将条形码粘贴在自命题答题纸左上角条形码框内 , 并注意条形码顺序 。
凡因漏填(涂)、错填(涂)、漏贴条形码或字迹不清而影响评卷结果的答卷 , 责任由考生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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