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河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安排 2021河间初中招生时间

各学区中心学校,市直各初中、小学:为了贯彻《沧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办法》(沧教基〔2022〕9号)文件精神,推进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和划片招生,助推“双减”政策落地见效,促进教育公平,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通知如下 。
一、认真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
(一)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权利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进控辍保学从动态清零转向常态清零 。落实县(市、区)长、教育局长、乡(镇)长、村长、校长、家长、师长(班主任)等“七长”控辍保学责任制 。健全数据比对机制,全面摸清适龄儿童少年底数,确保不漏一户、不漏一人 。建立健全县、乡、村、学校4本适龄儿童少年底数和入学情况台账 。为建档立卡脱贫家庭(原建档立卡户)和易返贫致贫家庭(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学生建立专门台账,确保适龄儿童少年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不失学辍学 。对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加大行政和司法劝返力度 。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家庭义务教育保障工作,切实满足搬迁家庭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需求 。
(二)全面落实免试就近入学原则
1.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严禁采取考试、考核、测试等各种形式组织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严禁举办或者参与举办各种培训班选拔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严禁将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
2.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要严格遵守“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原则,按照划片范围招生,除符合国家规定以及市教体局依规调剂外,严禁招收片区外学生 。
3.做好均衡分班 。要严格落实均衡编班规定,对新入学的义务教育学生,要均衡编班,均衡配备师资,严禁学校以任何名义设立或变相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等 。
(三)保障特殊群体受教育权利
1.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权利 。坚持“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公办学校接收为主”的原则,落实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简化优化入学流程和证明材料,确保符合条件的应入尽入,不得随意提高入学门槛,不得要求随迁子女家长提供不必要的证明材料 。要在参与报名、摇号等环节对随迁子女一视同仁,确保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享有平等入学权利 。各学校要实行随迁子女与本地户籍学生混合编班、统一管理,加强对随迁子女的教育管理服务,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教育 。
2.做好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工作 。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不能接受普通教育的,由市教体局统筹安排进入特教学校就读;因残疾程度较重不能进入学校或儿童福利机构(含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特教班就读的,应采取送教上门的形式实施教育,并纳入学校学籍管理 。对于入学安置有争议的,由河间市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对其接受义务教育的能力进行评估认定,按照“一人一案”原则,提出入学安置意见,明确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方式和具体就读(送教)学校,做到应入尽入 。
3.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各单位要落实好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的教育优待政策,落实好华侨、港澳台籍和国际学生入学政策,细化操作程序,优化办理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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