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2022年高考音乐类专业统考考生须知( 二 )


(十一)在2022年高考报名时已申请合理便利并审核通过的残疾考生,如参加音乐统考,须在考试前10个工作日内向考试承办院校提出申请,及时提供《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残疾考生申请合理便利结果告知书》和残疾人证等有关证明材料,学校在保证正常组考的前提下,为考生提供力所能及的合理便利,具体便利措施以学校答复为准 。
二、专项、视唱测试须知
(一)考生应在考前了解到达考点的行车路线及周边交通状况,并随时关注天气情况,以免延误考试 。
(二)考生要严格按照要求,提供相关疫情防控材料 。器乐专项测试(仅限古筝、扬琴、古琴、架子鼓、电子管风琴、马林巴、排鼓等测试器种)陪同人员须按照《2022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考和校际联考防疫与安全须知》中非在校生(含社会考生)进入考点疫情防控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点 。考生两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均需满足考试当天进入考点的核酸检测期限要求 。考生须按本人《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点名候考并参加测试,三次点名未到者视为自愿放弃测试资格,点名截止后不再允许入场 。根据工作人员引导,按规定流程参加测试 。缺考者一律不予补考和退费 。
(三)专项测试时建议不化妆或淡妆,不要求穿演出服 。器乐专项测试考场备有钢琴,其他乐器自备,不允许使用伴奏 。声乐专项测试不允许带伴奏人员 。
(四)每位考生只有一次考试机会,因自身原因造成考试中断或失误,不得重考 。
(五)进入封闭考试区域前,统一接受安检,佩戴口罩的考生,在接受检查时须摘下口罩 。因装有心脏起搏器等不宜进行金属探测器检查的考生,应在检查前声明,并出示县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证明,如不提前声明,后果自负 。除参考证件、测试所需伴奏光盘、乐器外,严禁携带通讯工具、录音录像设备等物品进入考场 。考试过程中发现携带、使用上述违禁物品者,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进行处理 。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考试等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法律责任 。
(六)考场内考生一律禁止透露姓名、考生号、就读学校(或工作单位)等与个人身份有关的信息,禁止做任何打招呼和有暗示性的言语行为,不得发出与考试内容无关的声音,着装不得有特殊标记,否则按违规处理 。
(七)音乐统考专项和视唱测试采取现场打分,现场公布成绩的方式 。考生如对成绩有疑问,可于本人所有科目测试结束后到咨询处咨询,离开封闭测试楼后,不再受理 。
(八)特别注意:考生须在网上缴费系统(须使用电脑登录系统,勿使用手机、平板电脑等移动终端登录,以免影响信息填报)填报专项测试信息(根据系统提示填报两首测试曲目及相关信息,待测试日候考时由计算机随机选取其中一首用于正式考试),请考生仔细阅读并严格执行下列填报步骤及相关要求 。
1.填报步骤
填报测试信息前须阅读《音乐统考专项测试信息填报须知》,点击“我已阅知,同意按相关规定执行,否则后果自负”方可进入填报测试信息页面 。
填报专项测试信息:两首不同测试曲目名称及曲作者(无曲作者的民歌作品可填写出处) 。填报时考生应先从系统曲目库中选择测试曲目,如测试曲目不在曲目库中,须自行填报测试曲目信息 。
2.注意事项
(1)填报专项测试曲目名称须为曲目全称,外文曲目名称、曲作者建议使用中文译名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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