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2022年高考音乐类专业统考考生须知( 三 )


(2)声乐类考生需填报同一唱法的两首测试曲目,器乐类考生需填报同一乐器的两首测试曲目 。考生填报两首曲目均须与高考报名时确认的艺术统考细项(唱法或器种)一致 。因信息不一致影响评分或录取的,后果自负 。
(3)如出现不填、少填或重复填报相同曲目情况,系统将自动识别,出现此类情况时不能缴费 。
(4)不允许以同一曲目不同名称填报(如1《c小调第五交响曲》2《命运交响曲》;1《Fate Symphony》2《命运交响曲》) 。
(5)不填报专项测试信息不能缴费 。填报专项测试信息并缴费后,不允许考生对已填报信息做任何更改 。
3.其他规定
(1)声乐类考生按填报曲目顺序刻录伴奏光盘两张(须是CD或MP3格式,不能为DVD格式,且每张光盘只录一首测试曲目,分别标注序号、测试曲目名称)或使用同一U盘(音频须是MP3格式)存储两首曲目(分别标注序号、测试曲目名称) 。考生须确保其伴奏盘质量,不得使用手机等介质存储伴奏 。候考时计算机随机抽取测试顺序号及测试曲目,根据工作人员引导,按规定流程参加测试 。测试时考点使用统一播放器播放,如因存储介质、格式问题不能播放,责任自负 。不能播放伴奏时,可以清唱,不影响评分 。
(2)器乐类考生应做好相应准备,候考时计算机随机抽取测试顺序号及测试曲目,根据工作人员引导,携带已调试好相应曲调乐器按规定流程参加测试 。
(3)对拒不按“二选一”规则参加测试的考生(如测试时所报二首测试曲目经专家鉴定为同一曲目;或拒不按候考时计算机随机抽取的曲目参加测试的),其专项测试成绩按0分处理 。
(4)考试的相关信息和规定将在河北经贸大学财务处网站(点击进入)和考试现场公告栏公布 。如有变化,以考试现场公告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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