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宁县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施办法

根据《关于做好睢宁县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睢教通〔2022〕12号)精神 , 为保证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规范有序 , 现制定如下办法 。
一、招生流程
(一)小学招生
7月2日至7月5日 , 睢宁籍适龄儿童(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通过徐州市“阳光招生平台” , 选择所属学区公办小学报名并现场确认;符合外来随迁子女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到相关小学现场报名并确认 。
7月6日至7月10日 , 学校进行线上资格审核和现场资格审查 。
7月10日 , 公布第一批录取名单 。
7月11日至7月14日 , 未及时报名或审核未通过等特殊情况适龄儿童线上补报名 , 学校进行线上资格审核和现场资格审查 。
7月15日 , 各小学公布第二批录取名单 。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 。
(二)初中招生
6月27日 , 菁华学校、宁海学校、汇文中学、敬一中学等4所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 , 有意愿直升本校的小学应届毕业生登录徐州市“阳光招生平台”进行线上报名 。教育局公布学校招生计划余额 , 如报名直升人数超过本校招生计划 , 则不再接受其他学校学生报名 。
第一阶段:
全县除报名直升以外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 6月28日至7月1日由所在小学组织线上报名及确认 。
睢宁户籍从外地返回就读的和符合外来随迁子女入学条件的非睢宁户籍小学应届毕业生 , 6月28日至7月1日到所属学区公办初中或相关公民办学校进行现场报名及确认 。
7月2日 , 各学校完成上报 。
1.民办初中录取 。
(1)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 , 一次性全部录取;(2)民办初中(含直升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 , 所有报名人员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3)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在保证小学直升需求后 , 仍有余额且多余名额少于报名人数的 , 也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 。
7月8日 , 民办学校电脑派位录取 , 公布录取名单 。
2.公办初中录取 。
7月3日至7月7日 , 报名公办初中的小学毕业生 , 带相关资料到所属学区初中学校递交材料 , 学校组织现场资格审查 。
7月8日 , 公布录取名单 。
第二阶段:
7月9日至10日 , 未被第一阶段报名学校录取的学生 , 选择民办初中的 , 到有空余学位的民办学校报名;选择公办初中的 , 到所属学区公办初中报名 。
1.有空余学位的民办初中补录 。7月9日至10日 , 相关民办初中按招生计划在本校进行现场补录 。
7月11日 , 公布录取名单 。
2.公办初中补录 。7月9日至10日 , 公办初中对返回学区报名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 , 进行现场补录 。
7月11日 , 公布录取名单 。
按照招生录取时序 , 所有学生一经录取不得再选报其他学校 。
二、报名材料
(一)睢宁籍适龄儿童或小学毕业生到学校现场审查时须持如下材料: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2.家庭户口簿;3.房产证(不动产权证);4.学生小学毕业证(初中报名) 。农村公办中小学和民办初中现场审查时不需提供房产证 。
(二)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到学校现场报名或资格审查时须持如下材料:1.父母的居住证(半年以上)、身份证;2.家庭户口簿;3.父母在睢宁县经商务工证明(经商人员出具经营期已满半年以上的工商营业执照 , 务工人员出具与用人单位签订的用工期已满半年以上的劳动合同 , 其他从业人员出具自谋职业已满半年以上的证明材料);4.学生小学毕业证书(初中报名);5.选择学区内公办学校的 , 还须父母在现居住地居住不少于半年的证明(租房居住的出具租赁合同和租住房屋的产权证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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