沛县2022年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施办法

沛县教育局文件沛教〔2022〕48号
沛县2022年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施办法
城区初中、小学,一贯制学校、民办学校:
根据《沛县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意见》(沛教[2022]47号)精神,为保证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规范、有序进行,现制定如下办法 。
一、招生报名
城区公办学校一年级计划招生约7200人,七年级计划招生约8250人 。
城区民办学校一年级计划招生240人、七年级计划招生1410人 。
沛县体育中学七年级计划招生200人 。
(一)报名时间
1第一阶段报名 。小学报名:7月1日至3日,年满6周岁(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到所属施教区公办小学或相关民办学校线上报名并确认 。初中报名:①城区小学应届毕业生,6月27日至30日由所在小学组织线上报名及确认 。②回城就读和符合外来随迁子女入学条件的非城区小学应届毕业生,6月28日至30日到所属施教区公办初中或相关民办学校进行现场报名及确认 。
2.第二阶段报名 。中小学7月12日至13日,未被第一阶段报名学校录取的学生,①选择民办学校的,到有空余学位的民办学校现场报名及确认 。②选择公办学校的,到所属施教区公办学校现场报名及确认 。
3.民办学校报名 。第一阶段小学7月1日至3日线上报名及确认,初中6月27至30日线上报名及确认;第二阶段中小学7月12日至7月13日现场报名及确认(如已完成招生计划则不再组织第二阶段报名) 。
(二)报名材料
1.线上报名所需资料按要求提交上传 。
2.城区学生现场报名或现场审核时须持材料:①家庭户口
簿(学生的监护人没有与父母的户口簿分户的,还需提供学生
出生证和监护人结婚证 。下同);②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以下统称房产证);③经商和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报名材料见第4条 。
3.回城就读小学毕业生现场报名或现场审核时须持材料:①家庭户口簿;②房产证;③小学毕业证 。
4.经商和外来务工人员现场报名或现场审核时须持材料:
①居住证、身份证;②家庭户口簿;③父母在沛县经商务工证明(经商人员出具经营期已满半年以上的工商营业执照且实际经营,务工人员出具与用人单位签订的用工期已满半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及社保缴费证明);④父母在现居住地不少于半年的居住证明(已购房产的出具房产证,租房居住的出具租赁合同原件、复印件和房产证明复印件);⑤小学毕业生还须持小学毕业证书 。涉及到经商务工要求满半年的证件,时间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 。
5.适龄儿童和小学毕业生到民办学校现场报名或现场审核时须持材料:①身份证、家庭户口簿;②小学毕业生还须持小学毕业证书 。
(三)报名要求
1每位学生在不同阶段只能选报1所民办学校或1所公办学校,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不能兼报 。所有报名经确认后,不得修改 。
2.学生及家长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或参加现场材料审核(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因未按要求办理导致无法入学的,将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 。各校一年级报名期间,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向施教区学校提供有关身体证明材料,并提出延缓入学或休学申请,经学校审核同意后报县教育局备案,相关材料学校留存备查 。
二、招生录取
(一)第一阶段录取
1公办学校录取 。初中7月1日至7月8日,小学7月4日至7月9日,对报名学生进行线上及线下资格审查 。7月10日,中小学公布录取名单 。
2.民办学校录取 。7月10日录取并公布录取名单 。①民办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所有报名人员在7月6日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②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一次性全部录取;③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在保证小学直升需求后,仍有余额且多余名额少于报名人数的,也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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