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2022年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的公告

【衡阳市2022年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的公告】关于做好2022年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为加强我市乡村教师队伍建设 ,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中(中职)起点本科层次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发〔2022〕98号)、《关于做好2022年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发〔2022〕99号)文件精神 , 2022年我市继续实施高中(中职)起点(省级项目计划)、初中起点(省级项目计划、市州项目计划)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以下简称公费定向师范生)工作 。现就做好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计划与培养学校
(一)高中(中职)起点公费定向师范生 。
2022年 , 我市高中(中职)起点本科层次各类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计划为556人 。详见附件1 。
(二)初中起点公费定向师范生 。
2022年 , 我市初中起点各类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计划为394人 , 其中省级项目计划173人;市州项目计划221人 。详见附件2 。
二、报名对象及条件
(一)高中(中职)起点公费定向师范生
1.本科层次高中、初中、小学、特殊教育教师 。(1)衡阳市(含县市区)范围内户籍(户籍迁入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7日) 。(2)年龄未满22周岁(2000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3)2022年湖南省普通高考成绩达到招生学校相应类别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 考生高考选考科目符合招生学校选科要求 。(4)身体健康 , 体检合格 。体检工作要求按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湘教考普字〔2021〕24号)执行 。(5)热爱基础教育事业 , 自愿报考高中、初中、小学、特殊教育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 , 且保证毕业后服从有关教育行政部门的安排 , 在招生计划所定向的市州、县市区的乡村高中、初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任教 , 服务时间不少于6年 。
2.本科层次中职专业课教师 。(1)年龄未满22周岁(2000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2)报考普通高考招生计划的考生 , 2022年湖南省普通高考成绩达到招生学校相应类别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报考对口招生计划的考生 , 2022年湖南省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成绩达到相应专业门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3)身体健康 , 体检合格 。体检工作要求按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湘教考普字〔2021〕24号)执行 。(4)热爱中等职业教育事业 , 自愿报考中职专业课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 , 且保证毕业后服从有关教育行政部门的安排 , 在招生计划所定向的县市区的中等职业学校任教 , 服务时间不少于6年 。
(二)初中起点公费定向师范生
1.基本条件 。(1)年龄未满18周岁(2004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2)热爱祖国 , 品行良好 , 遵纪守法 。(3)具备招生来源计划所确定的户籍条件 。①报考普通计划的报名对象应具有招生来源计划所确定的县市区户籍 , 且为2022年应届初中毕业生 。②报考民族乡计划的报名对象应具有招生来源计划所确定的民族乡户籍 , 民族成分为少数民族 , 户籍迁入时间为2021年8月31日及以前 , 且为2022年应届初中毕业生 。③报考教学点计划的报名对象应具有招生来源计划所确定的乡镇户籍 , 户籍迁入时间为2021年8月31日及以前 , 且为2022年应届初中毕业生 。(4)参加户籍所在市州的中考 , 且考生中考总成绩(报考民族乡计划考生总成绩含加分 , 相关政策详见湘教发〔2022〕99号附件18第三条)不低于招生当年户籍所在县市区公布的相应的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等第) 。(5)身体健康 , 体检合格 。体检标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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