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年龄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可按月领取 。制度实施时,已满60周岁直接领取,不足15年的逐年缴费即可领取 。
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员应到户口地村(居)委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通知表》上签字、签章或留指纹确认 。办理待遇领取手续时需携带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等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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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如何通过社会保障卡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A: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员,可按月通过社会保障卡加载的银行账户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参保人员可持社会保障卡在银行网点(含其授权的转账电话服务网点)领取 。
Q:年限基础养老金如何发放?
A:参保缴费人员累计缴费年限超过15年,缴费年限每增加1年,月基础养老金增加1元,补缴年限不计入累计缴费年限 。
Q:高龄基础养老金如何发放?
【邢台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指南】A: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行高龄倾斜政策,领取人员年满65周岁后,每月在基础养老金基础上增加1元,满75周岁后每月在基础养老金基础上增加2元,满85周岁后每月在基础养老金基础上增加3元,上述增加养老金可与年限基础养老金叠加发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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