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生育津贴申领指南 沈阳生育津贴2021年最新政策

沈阳生育津贴申领指南
申领条件:
分娩或流、引产的女职工、配偶分娩的男职工 。
1、女职工申领生育津贴
1)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2)生育前连续缴费满10个月以上(补缴时间不计算)且继续缴费的 。
2、男职工申领护理假工资
1)符合计划生育晚育政策生育的第一个或第二个子女;
2)配偶生育前男职工已连续缴费满10个月以上(补缴时间不计算)且继续缴费的 。
申领材料:
1、女职工妊娠分娩生育津贴所需资料
1)《出院小结》、《手术记录单》或《分娩记录单》复印件(加盖病历复印专用章);
2)《出生医学证明》;
3)《生育登记单》 。
2、女职工流产、引产生育津贴所需资料
1)门诊就医患者提供《手术记录单》或《药流记录单》,自然流产门诊就医患者提供完整门诊病历及相关辅助检查报告单,住院患者提供《出院小结》、《手术记录单》或《分娩记录单》复印件(加盖病历复印专用章);
2)《结婚证》 。
3、申领男职工护理假工资所需资料
1)《出生医学证明》;
2)《生育登记单》 。
4、申领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医疗费补贴所需资
1)承诺书(单位经办员办理业务时现场书写,签字并按手印);
2)《医疗费收据》原件;
3)《病历首页》、《手术记录单》或《分娩记录单》、《出院小结》复印件(加盖病历复印专用章);
4)《出生医学证明》;
5)《生育登记单》 。
5、报销妊娠分娩医疗费所需资料
1)《医疗费收据》原件;
2)费用清单;
3)《病历首页》、《入院记录》、《医嘱单》、《手术记录单》或《分娩记录单》、《出院小结》复印件(加盖病历复印专用章);
4)《出生医学证明》;
5)《生育登记单》 。
6、报销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所需资料
1)《医疗费收据》原件;
2)费用清单;
3)门诊就医患者提供《手术记录单》或《药流记录单》(自然流产门诊就医患者提供完整门诊病历及相关辅助检查报告单),住院患者提供《病历首页》、《入院记录》、《医嘱单》、《手术记录单》或《分娩记录单》、《出院小结》复印件(加盖病历复印专用章);
4)《结婚证》 。
申领流程:
由领生育津贴(包含女职工分娩、女职工流产、引产、男职工护理假工资)、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医疗费补贴和产前检查补贴以及报销异地生育医疗费的,应于分娩、流产、引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出院后,由单位经办员持办理资料至医保中心办理由领手续 。医保中心对参保人员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条件进行审核 。对符合条件的,核定其享受生育津贴和医疗费补贴标准,并将享受的补贴(津贴)一次性拨付到参保单位,再由单位发放给参保人员 。
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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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插图
计算方法:
生育津贴以职工生育或计划生育手术时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每年7月至次年6月)在职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计发 。
用人单位上年度在职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低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以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发;无法计算上年度在职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的用人单位,以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发 。
计算公式为:基数×12个月÷365天×生育津贴领取天数 。
办理地点:
1、沈阳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
皇姑区崇山中路103号
咨询电话:12333 024-62161771
单位参保业务:在皇姑地税分局报税的参保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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