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就《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征求意见,这些从重处罚


教育部就《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征求意见,这些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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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就《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征求意见,这些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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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看到教育部23日发布了关于《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虽然是征求意见,但其实大概率和公布差不多了,有人还在纠结“违规组织学科培训”真的就是违法行为了吗?回答肯定以及确定 。
教育部就《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征求意见,这些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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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法》显示,校外培训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一)警告、通报批评;(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三)责令停业;(四)吊销许可证;(五)限制从业;(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
其中对构成擅自举办校外培训机构 , 由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校外培训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公安、民政或者市场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责令停止举办、退还所收费用,并对举办者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 。
为开展校外培训提供场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拒不改正的,予以警告或者通报批评 。
网络平台运营者为其用户通过即时通讯、网络会议、直播平台,也一样适用 。
最重要的是:对于上网课、居民楼上课、酒店上课、住家教师、家政服务、众筹私教、游学研学等开展学科培训的,责令整改,退还学费,予以警告或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处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教育部就《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征求意见,这些从重处罚】所以,5万是个槛,同志们 , 最高10万封顶 。
请大家点击视频下方链接,找到原文仔细看内容吧 , 毕竟这关系到每一位教培从业者,无论是合规还是隐形 , 无论是组织还是个体,可以预见的是,这部即将颁布的法规都将深远地影响教培行业的生态 。
至于未来还能不能干了?
你们觉得呢?
我说两点不成熟的预期:
1、因为校外培训立法,违规培训的风险值直接拉满,这样做有一个最大的好处,保护了合规合法的机构,这些机构大概率是欢迎和支持的 , 但是可能会出现两种情况,一种是吓退了一些胆小者,一种是让违法行为更加隐秘而难查 。
2、从家长端来讲,鸡娃的家长会比较烦恼,因为补课成本会有所上升,但是不上培训班的家长不受影响,这也算是照顾了大多数人的公平吧 。但是学科虽然不卷了 , 从校内的五育并举,每个学生掌握一门才艺,以及五花八门的课后服务项目来看,未来素质教育大概率会长成学科的样子也未可知 。
综合以上两点,我个人还是很赞成尽快立法落地 , 对于教培行业是一个规范,说明这个行业很重要,合规的教培人也有了法律保护,那些把教育当成生意来做的资本们、商人们也请尽快退出吧 。
让教育回归教育本身,让老师回归课堂 , 让董老师们都有自己的用武之地,让孩子们都能学有所得 , 家长们都能遇见名师 。
如此,这个世界才能更美好!
教育部就《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征求意见,这些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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