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葩!7亿资产被查封冻结,董事长总裁竟要求董秘不披露,处罚来了


奇葩!7亿资产被查封冻结,董事长总裁竟要求董秘不披露,处罚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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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葩!7亿资产被查封冻结,董事长总裁竟要求董秘不披露,处罚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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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基金报采访人员 南深

深市“老五股”之一的ST星源,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于2022年6月30日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时隔不到五个月,调查结果迅速出炉 。
11月20日午后ST星源公告 , 收到证监会深圳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公司及丁芃、郑列列、赵剑、罗晓春、丹尼尔·保泽方、王行利、王群、雍正峰8名董监高被处以警告,及3万元到100万元不等的罚款 。
告知书披露的信息显示 , 此次处罚主要基于两大违法违规事项,一是重大仲裁及高达7.43亿资产被查封冻结未依法披露,而且是董事局主席丁芃、总裁郑列列在知悉上述重大事件发生后,要求董事局秘书罗晓春暂不披露 。二是未依法披露为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
超7亿资产查封被冻不披露
根据深圳证监局查实,2016年12月,深圳前海东方创业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简称“前海东方”)委托中信银行深圳分行向深圳市创意星源能源基建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创意星源”)发放3.5亿元委托贷款,世纪星源作为保证人,为创意星源该笔贷款提供了连带保证担保 。
由于创意星源未按期偿还贷款本息,2019年9月8日,前海东方向深圳国际仲裁院申请仲裁,请求裁决创意星源偿还贷款本金及应付利息等合计3.87亿元,并请求保证人世纪星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019年10月25日,世纪星源收到深圳国际仲裁院送达的《仲裁通知》及《仲裁申请书》 。该仲裁事项涉及金额占公司2018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24.49% 。
2019年11月7日 , 世纪星源收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19)粤03财保134号《民事裁定书》及《查封、冻结通知书》,应前海东方财产保全申请 ,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查封及冻结公司账面价值合计7.43亿元资产 。公司被查封、冻结资产账面价值占世纪星源2018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47.05% 。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对上述重大仲裁及主要资产被查封、冻结事项,公司应当及时履行披露义务,但世纪星源未按规定及时披露 。世纪星源时任董事局主席丁芃、总裁郑列列在知悉上述重大事件发生后,要求董事局秘书罗晓春暂不披露 。对该重大事件披露不及时事项,丁芃、郑列列、罗晓春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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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担保连续三年不披露
除了重大仲裁和资产冻结查封不披露之外 , 公司还存在大量关联担保未披露,且持续三个会计年度 。
2017年度世纪星源为实际控制人丁芃提供1笔担保,担保金额3000万元;关联担保期末余额3000万元,占当期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2.14% 。
2018年度为丁芃提供5笔担保,担保金额合计1.27亿元;关联担保期末余额8000万元 , 占当期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5.07% 。
2019年度为关联方春华咨询(深圳)有限公司及丁芃提供5笔担保,担保金额合计8500万元;关联担保期末余额1.55亿元,占当期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8.9% 。经查 , 上述由世纪星源提供担保借取的资金大部分供公司使用或者用于归还公司欠款 。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应及时披露相关担保事项,同时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上述对外担保情况 。但世纪星源未及时披露,也未在《2017年年度报告》、《2018年年度报告》、《2019年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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