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动产灭失的 , 提交其灭失的证明材料(原件1份);
(2)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的 , 提交权利人放弃权利的书面证明材料(原件1份);设定抵押权、地役权或已经办理预告登记、查封登记的 , 需提交抵押权人、地役权人、预告登记权利人、查封机关同意注销的书面材料(原件1份);(3)依法没收、征收、收回不动产的 , 提交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书(原件1份);
(4)因人民法院或仲裁委员会生效法律文书导致不动产消失的 , 提交法院或仲裁委生效法律文书(原件1份);
是1否办理程序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原件到服务大厅提交登记业务申请 , 窗口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核实土地及房产信息后登簿 。法定期限3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即时办结收费标准免登记费
相关经验推荐
- 山东济宁不动产登记中心 济宁不动产查封登记指南
- 济宁办理不动产证所需材料 济宁不动产权证遗失补证指南
- 济宁不动产证办理流程 济宁不动产换证指南
- 济宁银行房屋抵押 济宁不动产抵押申请指南
- 济宁不动产登记自助设备在哪里领取 济宁不动产登记自助设备在哪里
- 济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服务大厅 济宁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指南
- 济宁不动产登记查询在哪里 济宁不动产登记查询流程
- 济宁不动产登记查询系统官网 济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服务大厅
- 济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服务大厅 济宁不动产登记查询在哪里
- 济宁教育局校园安全隐患举报电话 济宁市教育局举报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