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零容忍”!泽达易盛和*ST紫晶或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二 )


采访人员梳理发现,泽达易盛和*ST紫晶上市以来,已多次收到上交所发出的监管函件 。其中 , 上交所先后对泽达易盛发出4份监管函件,并对该公司相关责任人员、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等予以纪律处分或监管措施 。
在*ST紫晶上市首年即2020年年报被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保留意见后,上交所高度关注“非标”审计意见事项,就重要会计科目、业务模式变化、预付款项变化等进一步问询,分别就公司2020年年报保留意见、2020年年报及2021年半年报3次发出问询函 。2021年4月以来,对*ST紫晶2020年年报、2021年半年报、2021年年报、2022年半年报、2022年三季报,发出问询函及监管工作函10余份,持续紧盯公司风险事项,挖掘信息披露疑点 。自2022年2月被证监会立案后,公司违规担保、资金划扣、投资者诉讼等风险接连爆发,上交所均在第一时间发函问询 , 督促公司核实了解相关情况 , 明确监管要求 。
此外,针对与泽达易盛进行相关交易的上市公司,上交所已发出《规范运作建议书》,督促公司严肃自查,并按照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
对欺诈发行等重大违法行为“零容忍”
*ST紫晶、泽达易盛分别于2020年2月、2020年6月上市,上市均未满三年,即因涉嫌欺诈发行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未来还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
分析人士指出 , 本次证监会对公司的行政处罚和上交所对公司予以“退市风险警示”的处理,彰显了监管机构对欺诈发行等重大违法行为的“零容忍”态度,和切实维护投资者利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决心 。
市场人士指出,注册制下发行上市制度的包容性决不意味着放松监管,发行人不能心存侥幸,企图通过财务造假等手段“闯关” 。对存在欺诈发行等重大违法行为的公司 , 监管必然会重拳出击,依法依规强制其退市 , 这对于营造优胜劣汰的市场环境,保障科创板长期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
上交所有关负责人强调,上交所将继续贯彻“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方针和注册制改革“三原则”,切实履行一线监管职责,依法从严从快打击欺诈发行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秩序 。

相关经验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