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聊城高新区管理委员会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三 )


拟聘用人员由高新区党群工作部统一管理、统一调配,根据拟聘用人员考试成绩和个人特点,综合考虑后分配至管委会各部门 。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继续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的,不再聘用 。
拟聘用人员按照高新区体制机制改革要求,保留档案身份,实行全员聘任制管理,与聘任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任到四级主管及以下岗位,执行体制机制改革后薪酬待遇,按规定缴纳公积金和社会保险 。
聘任后交流到区外其他机关事业单位任职的,根据公务员调任等政策规定办理,原则上按照高新区管委会聘任的岗位职务交流 。
五、疫情防控
在公开选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相关信息将及时在聊城高新区人才网(http://www.lcgxqrc.gov.cn/)、聊城高新区政务网(http://www.lcgxq.gov.cn/)发布 。
六、其他事项
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附件,及时了解报名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
本次选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聊城高新区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 。
咨询电话:0635-8507325
【2022年聊城高新区管理委员会选聘工作人员公告】监督电话:0635-8507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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