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科兴电闸被拉,疫苗损失1540万元,判决来了


北京科兴电闸被拉,疫苗损失1540万元,判决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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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chinatimes.net.cn)采访人员王瑜 于娜 北京报道

未名医药与科兴控股就北京科兴的股东控股权争夺战又有新进展 。近日 ,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就未名医药方面因为拉闸断电给北京科兴造成的疫苗产品损失事件,判决未名医药全资子公司厦门未名、时任未名医药董事长潘爱华向北京科兴连带赔偿损失人民币1540.4 万元,同时 , 未名医药对厦门未名上述赔偿所负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此判决为终审判决 。
未名医药董秘办向《华夏时报》采访人员表示,目前法务部门正在制定追索方案 。
据悉 , 未名医药与科兴控股的交恶爆发于2016年,彼时正值在美上市的科兴控股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启动私有化,以潘爱华为代表的未名医药与以尹卫东为代表的科兴控股为在私有化中取得控制权 , 引发了多次剧烈冲突 。
而后,随着北京科兴新冠疫苗面世,巨大利益下 , 这场股权争夺战越来越激烈 。
法院判决
未名医药近日披露,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未名收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 。判决书显示,维持北京四中院判决,对于未名医药方面因为拉电闸给北京科兴造成的疫苗产品损失,赔偿1540.4万元 。此判决为终审判决 。
该事件发生于2018年4月17日,北京科兴位于北京市海淀区上地西路39号的办公楼及厂房的电源,被通过位于同一地址的北京北大未名生物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总配电室的总控开关人为切断,造成北京科兴事件当天在产品(疫苗)和事件前已结束生产但需于2018 年4月17日在线生产的产品(疫苗)损失,共计市场价值1540.4万元 。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9月17日出具《民事判决书》,认为事件起因是未名生物全资子公司厦门未名与科兴控股关于北京科兴控制权存在争议,潘爱华是由厦门未 名委派担任的北京科兴董事长,罗德顺是由厦门未名委派担任的北京科兴监事,判决厦门未名、潘爱华向北京科兴连带赔偿损失人民币1540.4 万元 。
上诉人科兴控股、上诉人厦门未名因与被上诉人未名医药、被上诉人潘爱华、被上诉人北京科兴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一案,不服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的民事判决,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认为,2018年4月17日的断电行为未名医药并未参与,未名医药并非共同侵权人,但在案涉侵权行为发生时,厦门未名的唯一股东是未名医药,并且厦门未名在二审中提供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存在保留意见,不能证明厦门未名财务独立于未名医药 , 故根据公司法第六十三条,未名医药应对厦门未名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北京科兴电闸被拉,疫苗损失1540万元,判决来了】未名医药表示,厦门未名、潘爱华向北京科兴连带赔偿损失人民币1540.4 万元 , 同时,本公司对厦门未名上述赔偿所负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预计将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将进一步收集证据,通过有关途径追索损失 。
未名医药董秘办向《华夏时报》采访人员表示,目前法务部门正在制定追索方案 。
而这对业绩本就低迷的未名医药更是雪上加霜 。未名医药三季报显示 , 公司实现归母净利润6445万元,同比下降81.45%;营业总收入2.755亿元,同比下降12.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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