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期缴+补缴+一次性趸交

【梅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期缴+补缴+一次性趸交】对于非首次参保缴费(不变更原缴费档次)的,参保人可凭身份证直接到税务部门(可通过“广东税务”公众号的缴费功能缴费或在税务前台刷卡缴费)或邮政储蓄银行网点进行缴费,具体缴费方式如下:
(一)期缴
参保人未满60周岁(包含满60周岁当年)前,每年1月至12月可选择一个缴费标准一次缴交当年度的养老保险费,并享受相应的政府缴费补贴 。
参保人年满60周岁但累计缴费年限(含按国家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办法合并计算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下同)没有达到规定缴费年限的,可申请继续逐年缴费,并享受相应的政府缴费补贴 。
期缴期间,参保人可到当地税务部门办理每年代扣手续 。
(二)补缴
参保人存在中断缴费的,可对中断部分进行补缴,该部分不享受政府缴费补贴,个人账户储存额和缴费年限均累计计算 。
不允许补缴首次参保时间以前的缴费 。
例:张三,2015年首次参保并缴费一年,2016至2019年中断缴费,2020年前来缴费时,可申请补缴2016至2019年的费用,但是不能补交2015年以前的缴费 。
(三)趸交
参保人逐年缴费至65周岁仍然没有达到规定缴费年限的,可以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至规定的缴费年限,但一次性缴费不享受政府缴费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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