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永嘉已备案满七年的非标电动车5月底前需回收注销


现对以下已备案满七年的非标电动自行车(具体清单附后)进行公告 , 请有以下车辆的车主于2022年5月31日前将车辆交由具有回收资质的回收公司进行回收 , 并凭车辆回收证明到永嘉县车辆管理所办理注销登记 。
【温州永嘉已备案满七年的非标电动车5月底前需回收注销】
逾期未办理注销登记的 , 届时将按照灭失车辆进行登记注销 。
特别提醒:备案已满七年的或已注销登记的非标电动自行车均不得上路行驶 , 有以上情形的交警部门将对车辆进行扣车 , 情节严重的将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 特此公告!

温州永嘉已备案满七年的非标电动车5月底前需回收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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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嘉县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集成改革工作专班
2022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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