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温州永嘉县扶持个体工商户纾困发展具体措施


7.房屋租金减免 。个体工商户承租县属国有企业(包括全资、控股和实际控制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房屋的,依申请并经审核后给予减免三个月租金,从第二季度开始实施 。转租方为国有企业的,减免与实际经营承租方签订的合同全额租金,并由转租方负责减免溢价部分;转租方为非国有企业的,国有房屋出租单位应与转租方协商,多方签订协议,确保将减免租金全部落实到实际经营承租方 。鼓励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直接减免租金至实际经营承租方 。市场主体所在的县级行政区域疫情风险等级发生变化的,相关减租政策按国家规定执行 。积极鼓励倡导社区股份合作公司、非国有企业、个人业主参照国有企业做法减免物业租金 。对减免租金的房屋业主,2022年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鼓励根据本地实际,依据其申请酌情给予减免房产税,并按规定实施城镇土地使用税差别化减免政策 。执行时间至2022年12月31日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国资办〉、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县税务局)
【2022年温州永嘉县扶持个体工商户纾困发展具体措施】8.实施降低保险费率和稳岗返还政策 。延续实施阶段性下调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参照企业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 。实施暂缓养老保险政策,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 。(责任单位:县人力社保局、县财政局、县税务局)
9.保障个体工商户水电气供应 。对个体工商业用电实施阶段性优惠,电压等级不满1千伏的个体工商户在2022年不分摊天然气发电容量电费等费用 。鼓励对个体工商户实行气价、水价优惠政策 。对受疫情影响无力足额缴纳电、水、气费用的个体工商户,按照有关规定实行“欠费不停供”措施 。执行时间至2022年12月31日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供电局、县水务集团、县管道燃气经营公司)
10.减免检验检测费用 。减半收取餐饮住宿业个体工商户电梯、锅炉、锅炉水(介)质等检验检测费用;其他行业个体工商户经营相关产品的检测费用按标准收费降低20%收取;免收个体工商户计量器具检定费 。鼓励政府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法人性质的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机构、认证认可机构为其他行业个体工商户以非营利方式提供检验检测服务 。执行时间至2023年12月31日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二、给予个体工商户专项补贴
11.补贴防疫、消杀支出 。2022年将餐饮业、零售业个体工商户从业人员纳入免费核酸检测人群,按重点人员核酸检测要求定期开展核酸检测,具体名单由县市场监管部门根据个体工商户申请审核后,提交县级疫情防控部门确定,由属地落实 。鼓励对餐饮业、零售业个体工商户防疫、消杀支出给予补贴支持 。执行时间至2022年12月31日 。(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财政局、各乡镇〈街道〉)
12.支持开展促消费专项行动 。按照“政府补贴、商家促销”原则,精准向受疫情影响严重、就业容量大的文旅、餐饮、住宿、零售等行业,定向发放消费券、服务券等惠民补贴,提升个体工商户经营性收入 。(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文广旅体局、县财政局)
13.支持提升就业创业能力 。深入实施“金蓝领”职业技能提升行动,鼓励个体工商户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 。优化培训管理服务,简化补贴申领程序 。(责任单位:县人力社保局、县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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