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13项大学生就业创业补贴政策是什么 唐山13项大学生就业创业补贴政策

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我市围绕多渠道增加就业岗位、扩大企业招聘规模、鼓励创业带动就业、加大就业援助服务力度等10个方面,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 。其中,“真金白银”的补贴性政策共有13项 。
1.求职补贴 。对我市辖区内普通高等学校(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在毕业学年内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特困人员和残疾、烈士子女及正在享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定向直升班继续升学的除外),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补贴标准每人2000元 。
2.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申报灵活就业、办理就业登记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最高不超过其实际缴费额的2/3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
3.吸纳就业补贴 。招用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的中小微企业,且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补贴标准为每人1000元 。
4.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 。对招用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按其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给予相应劳动合同期限但最长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
5.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贴息 。小微企业招收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达到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以上,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申请最高额度300万元的贴息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
6.创业补贴 。毕业学年及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初次创业、取得营业执照、登记就业(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除外)、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补贴标准为每个创业项目5000元 。
7.初次创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初次创业领取营业执照(包括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小微企业和在民政部门注册的社会组织,除国家限制行业外)、登记就业、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每人只能享受一次 。
8.小微企业场地租金补贴 。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初次创办小微企业(不包括入驻创业园区和创业孵化基地的)并登记就业,且租用经营场地或店铺的,自创业之日起3年内,给予最长不超过3年的租金补贴 。补贴标准为租赁场地面积100平方米以下的每年3000元;100平方米以上的每年5000元 。实际租金低于上述标准的,据实补贴 。
9.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贴息 。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从事个体经营、网络创业以及创办小微企业可以申请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担保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给予贴息政策扶持 。合伙创业的可根据合伙创业人数适当提高贷款额度,人均不超过22万元的,总额最高不超过130万元 。
10.创业培训补贴 。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可免费参加创业培训 。对取得合格证书的,按每人最高不超过1500元标准,给予定点培训机构补贴,其中培训对象取得营业执照的给予100%补贴,未取得营业执照的给予60%补贴 。
11.技能培训补贴 。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可免费参加职业技能培训 。对取得初级、中级、高级、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分别给予定点培训机构每人最高2200元、2700元、3500元、3500元、3500元培训补贴;职业(工种)为急需紧缺工种的,可在相应补贴标准基础上上浮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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