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九江市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1年,执行期限延缓至2023年4月30日 。
2、九江市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企业阶段性实施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政策,其中,养老保险费缓缴期限3个月,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缓缴期限不超过1年,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
【九江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通知 社保补缴政策】3、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缴纳养老保险费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至2023年底前补缴 。
相关经验推荐
- 九江临时生活补助申领 九江生活补贴发放通知
- 九江失业补助金领取条件 九江失业补助金申领
- 九江市常规性保生活政策有哪些
- 九江社保卡显示封存怎么办? 社保卡状态显示封存怎么办
- 九江失业保险金和失业补助金网上怎么申领?
- 九江转移养老保险关系有时间限制吗
- 九江医保异地备案 九江如何在网上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 九江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按什么标准结算?
- 九江异地就医备案后看病可以刷卡结算吗?
- 九江城乡居民医保登记如何办理 九江市城镇医保在哪里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