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纳税人按照14号公告规定申请存量留抵退税的具体时间是什么?
答:按照14号公告的规定 , 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和制造业等行业企业 , 申请存量留抵退税的起始时间如下:
(一)微型企业 , 可以自2022年4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二)小型企业 , 可以自2022年5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三)制造业等行业中的中型企业 , 可以自2022年7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四)制造业等行业中的大型企业 , 可以自2022年10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
备注:上述时间为申请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的起始时间 , 当期未申请的 , 以后纳税申报期也可以按规定申请 。
【淮南小微企业及制造业退税办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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