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户口变更须知 恩施州户籍改革

一、民族成分变更
1、申请条件
恩施州境内需要变更民族成份的公民;公民民族成份经确认登记后,一般不得变更 。
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申请变更其民族成份一次 。
(一)父母婚姻关系发生变化,其民族成份与直接抚养的一方不同的;
(二)父母婚姻关系发生变化,其民族成份与继父(母)的民族成份不同的;
(三)其民族成份与养父(母)的民族成份不同的 。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在其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的两年内,可以依据其父或者其母的民族成份申请变更一次 。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变更民族成份,应当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申请变更民族成份,应当由其本人提出申请 。
2、办理材料
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申请变更民族成份,需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恩施户口变更须知 恩施州户籍改革】(一)书面申请书;根据生父(母)的民族成份提出变更申请的,书面申请书应当由直接抚养的一方签署;根据养父(母)的民族成份提出变更申请的,书面申请书应当由公民养父母共同签署;根据继父(母)的民族成份提出变更申请的,书面申请书应当由与公民共同生活的生父(母)与继母(父)共同签署 。申请之日公民已年满十六周岁的,申请人应当征求公民本人的意见 。
(二)公民本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公民的养(继)父(母)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三)依据生父(母)的民族成份申请变更的,需提供离婚证明;依据继父(母)的民族成份申请变更的,需提供生父(母)与继母(父)的婚姻关系证明;依据养父(母)的民族成份申请变更的,需提供收养证明;
(四)如居民户口簿不能体现父母子女关系的,需提供公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申请变更民族成份,需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一)由本人提交的书面申请书;
(二)公民本人及其父母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三)如居民户口簿不能体现公民与父母子女关系的,需要提供公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材料形式
原件
3、办理地点、时间和时限
办理地点:州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8:30--11:30 13:00--17:00
办理总时限:3 个工作日
二、户主变更
所需材料:
《户主变更申报表》户主变更申报表.doc
户口簿原件
新户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户内成年人及房屋产权人协商一致的书面意见
备注说明:《户主变更申报表》需中注明新户主与家庭成员关系 。
办理地点:派出所户政窗口
办理时间:8:30--11:30 13:00--17:00
法定期限:1个工作日
三、公民性别变更更正
所需材料:
《公民性别变更更正申报表》公民性别变更表格.doc
国内三级医院出具的性别鉴定证明和公证部门出具的公证书,或者司法鉴定部门出具的证明
申请人户口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地点:派出所户政窗口
办理时间:8:30--11:30 13:00--17:00
法定期限:12个工作日
四、派出所地址
恩施市公安局舞阳坝派出所
电话:0718-8222404
地址:东风大道
官渡口镇派出所
电话:0718-2766553
地址: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官渡口镇光明大道2号
邬阳乡派出所
电话:0718-4937445
地址: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邬阳乡集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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