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一条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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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子女抚养权往往是让双方最揪心的问题 。现转载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公众号推出的《离婚案件彩礼判断“孩子归谁”相关的15个法律要点》一文,就子女抚养权归属问题与大家一起进行分析 。




1
孩子不满两周岁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侮辱第三款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四条规定,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第三章性疾病理解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婚姻法司法解释一二三是否已经废除,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二)有抚养第十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方生活的 。


例如母亲司法解释的经济能力及生活环境对抚养子女明显不利,或母亲的品行不端不利于子女成长,或因十条违法犯罪被判服刑不可能抚养子女等等 。


此外,根据《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四十五条规定,父母双方协议不满两周岁子女由父亲直接抚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2
孩子已满两周岁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


根据《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四十六条规定,婚姻法司法解释三作废对已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作废,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一) 已做绝女性育手术或者理解因其他原因第十一丧失生育能力;


(二) 子女随其生活理解时间3条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第十一;


(三) 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四)258条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七条,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


从理论上来说,哪258条一方可以提供更有利于子女生活的环境和条件,直接抚养权即归该方 。同时区分考虑:


孩子已满两周司法解释岁不满八周岁


法院在依据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进行判决时,主要七条考虑父母哪一方能够照顾孩子,比如孩子的家庭作业经常第十是由谁签字,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家长会经常由谁去开,课外活动由谁缴费、签字、陪同等,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一条 。


孩子已满八周岁未满十八周岁


应当尊重孩子真实意愿 。




3
随一条祖父母婚姻法或者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可以作为父或母抚养子女的优先条件


根据《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四十七条规定,父母抚养十条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直接抚养子女,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者外孙子女的,可以作为父或者母直接抚养子女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




4
轮流抚养


根据《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四十八条、第六十条规定,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直接抚养子女的,人民法院应予第七支持 。在离婚诉讼期间,双方均拒绝抚养子女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全文,人民法院可先行裁定暂由一方抚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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